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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新北区建筑业发展困境,抢抓建筑业发展机遇,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近日,区政府发布了《促进新北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常新政〔2022〕7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发布实施,是我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现对《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1.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自2017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培育优势骨干企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随着市场环境不断变化,我区建筑业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尤其在当前城市化高速扩张结束,国内外风险挑战日益上升的复杂局面下,行业发展瓶颈的掣肘愈发凸显。为更好应对当前建筑业发展面临的困境,切实推动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实施意见》。
2.制定《实施意见》做了哪些工作?
《实施意见》主要有区住建局牵头,认真梳理学习了广东、浙江、山东及溧阳、金坛等地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2022年1月以来,住建局先后召集区国有平台公司、区建筑业企业及建筑业协会等开展了多场次座谈会,走访调研了溧阳市住建局及多家建筑业企业。同时与经发局、财政局、税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多次专题研讨,并广泛征求意见。
3.《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全区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50亿元以上,建筑业税收达10亿元以上;培育年产值超30亿元建筑业企业1家,超20亿元建筑业企业2家,超10亿元建筑业企业5家;争创国家级荣誉1项;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总量达38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实力显著提升。
4.《实施意见》制定了哪些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
(1)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建立“重点企业库”,加强重点建筑业企业培育,对资质晋升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建筑业企业规模化经营,对当年度在区内开票及实际纳税达到相应金额的给予奖励并进行表彰。同时实施建筑业企业“引进来”战略,重点企业落户给予开办补助。培育区内建筑市场,向区招商引资及房地产项目推荐区内优秀建筑业企业。
(2)支持建筑业向外开拓市场。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拓展外地市场,对在区外承建工程、在我区缴纳税收的建筑业企业按规定予以奖励。
(3)激励创新创优。推行智慧工地建设,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推广BIM技术的运用。鼓励创建国家优质工程,对当年度获得奖励的企业给予奖励。
(4)优化发展环境。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鼓励银行金融业给予建筑业企业金融支持。加快国有资金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效率。加强行业人才支撑,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培养建筑产业工人。打造新北建筑品牌,每年安排不低于1次的建筑业品牌推介会。结合区重点项目集中签约等活动,宣传推介本地企业。通过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深入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及建立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体系,不断强化市场监管。
5.《实施意见》的适用范围及适用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实施意见》适用范围为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区域。《实施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