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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北区院在办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中,积极落实“检察官进网格”工作要求,主动开展矛盾化解。
该案系邻里间因漏水问题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贾某因对案件定性有异议,故一直未赔付被害人医药费。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徐周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为化解社会矛盾,组织双方当事人至龙虎塘街道开展调解,并邀请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承办检察官立足案件事实,充分释法说理,提出调解方案。人民调解员则从情理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和。经过一下午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对各自过错行为有了新的认识,犯罪嫌疑人贾某也同意先行支付被害人医药费2万元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