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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常州新北法院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精准施策,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治理,一件事情一件事情解决,最终赢得群众认可,让群众满意。他们处理问题有温度有力度,体现了司法为民好作风!
裴女士早年与丈夫离婚,留下两个儿子均给丈夫抚养。不料2009年丈夫身患癌症撒手人寰。由于大儿子的身体先天有些残疾,生活基本不能自理,临终前,丈夫立下遗嘱,郑重地将大儿子的监护权交给其妹妹周某,同时委托周某监管的还有留给大儿子的60万元生活费。
丈夫病逝后,裴女士主动分担起了照顾儿子的责任。由于离婚时就与夫家互不往来,积怨已深,在之后的几年中,裴女士与其小儿子更是对周某监管60万元遗产、监护权变更以及大儿子生活费等琐事心怀不满,先后与周某打了三场官司,最终“要回”了大儿子的监护权,变更为裴女士的小儿子。
2015年10月,在裴女士的支持下,其小儿子又一次与亲姑姑对簿公堂,继续要求姑姑周某返还60万元财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周某对60万元款项的监管权来自于哥哥生前立定的委托协议,周某依据该协议成为了哥哥指定的财产监管人,于法有据,无法定或约定事由,不得随意剥夺。原告的监护人要启动财产返还之诉,违背了协议约定,无法律实事依据,故法院不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本以为取得了监护权就能得到60万遗产的小儿子,希望再次落空。
2020年底,“初心未改”的小儿子,继续以其哥哥之名向新北法院递交诉状,诉请法院判令姑姑周某将60万元现金及利息的管理权交还与他。
接到案件后,新北法院民一庭法官钱锦仔细审阅着卷宗,多年的民事审判经验让她预感到此案的棘手。为了彻底解决姑侄两家多年的恩怨,钱锦思来想去,决定与已经退休、被返聘到民一庭做人民调解员的老法官江秋红联手,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借助辖区街道社区力量,合力“终结”此案。
钱锦先是联系原告所在的街道,与相关负责人一起商讨处理方案,她建议由原告所在的红菱村委来做“老娘舅”,暂负责保管这60万元款项,每月由村委从中支出生活费打到原告卡里,以保障两人的基本生活。在款项的分配上,钱锦考虑到原告如今正值壮年,身体还算康健,但长远看,随着其母亲裴女士的年岁渐长,今后如果遇到原告生病,需要支付医疗费、护工费等开销更大,因此最后决定,每月除去原告的低保外,由红菱社区为其补足2000元,今后视情况再增加。
接着,钱锦又找来裴女士一家以及小姑子周某,和江大姐一起耐心地一轮轮对他们进行开导劝解。在司法的人性化关怀下,双方的态度从最初的剑拔弩张,渐渐变得平和了许多。两人见时机成熟,便提出了早就制定协调好的处理方案,没想到,处理方案很快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双方当即签下了协议。不久,姑姑爽快地进行了转账。
一场“难缠”的家事纠纷终于结束了12年的“马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