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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法院深入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多元共治理,一站解纷争”为目标,积极发挥诉前调解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止诉于“源”、息诉于“调”、化诉于“理”的法院参与社会治理“新实践”“新模式”,有力推动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2021年上半年,该院在诉前共分流案件3778件,诉前成功化解纠纷2000件,诉前分流率达77.95%,同比增长169%;民事新收案件数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3.25%,降幅在全市法院中排第2位;在全市基层法院立案信访考评中居第2位。
一是统筹协调力量,做大纠纷源头治理平台。坚持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置于全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去谋划,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汇报诉源治理工作,定期向区委政法委及各镇(街道)通报“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详细分析矛盾多发类型及成因,提出风险预警和工作建议,筑牢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借助基层调解力量,发挥当地人民调解员“地熟、人熟、事熟”的优势,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16件。健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对人民调解员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通过司法确认渠道赋予强制执行力,为群众提供一条零费用、耗时短、手续少的纠纷解决渠道。今年1-8月,累计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495份。与区司法局、工商联、镇(街道)协作配合,将人民调解引入企业和商会,已成立25家500人以上企业的驻企调解室和3家商会调解室,联动市贸促会设立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分中心,联合区妇联挂牌成立新北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升解纷效率。与区检察院联动,帮助30名口罩作坊农民工讨回工资共计162302元,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升纠纷诉前调解效能。集中整合诉前分流、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案件分流等职能,在立案环节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认真甄别,主动向当事人释明各类解纷方式和程序的特点,引导当事人选择最优解决路径,切实发挥“门诊部”作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本院先后出台三项机制文件,提升诉前调解成效。由立案庭每月制作诉讼服务和分调裁审工作通报,及时通报至院庭长和驻院人民调解员,完善考核管理,激发诉前调解活力。选派法官主动沉入网格中,练好“脚下功夫”,提升解纷力度。发挥孟河法庭触角作用,进一步打通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今年年初,通过开展“诉源治理,大调解、大调研”活动,法官带案至各镇(街道),上门驻点调解,共调成案件155件,并帮助当地化解纠纷10余件。截止2021年8月,共有122人次下沉一线,参与纠纷源头处理102件,开展法治宣传17次,涉诉矛盾纠纷快调快处1750件。
三是把稳工作导向,加快纠纷多元化解速度。增聘续聘驻法院人民调解员19名,其中退休法官4名,院内干警转岗2名,加强调解员专业化培训,提升调解员化解纠纷能力。联合区司法局细化人民调解员考核方案,设定基础任务量及相关奖惩机制。今年以来,人民调解员共计诉前化解纠纷1485件,同比增长122%,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由去年同期的87天压降至43.58天,纠纷化解速度大大提高。对于进入人民调解室的诉前调解案件,除非各方当事人同意继续调解,统一设置30 天内结案时限,并指派专人对临近审限案件予以通报提醒及催办。调解不成的,要求调解员填写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登记表,详细记载争议焦点、调解不成的原因等,供后道审判部门的法官参考,帮助快速掌握矛盾的情况和处理难点,提升案件处理效率。为有效防止虚假诉讼,由民间借贷专业审判团队的法官对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审查。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法官于每周四上午为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提供专业指导,推进示范调解,成效显著,知识产权诉前调解工作在今年7月获得省高院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