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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增长,人民法院就成为这些矛盾的聚集地,危害机关安全和正常审判秩序的事件也屡有发生。如何维护法院办公环境安全、审判秩序井然,保障审判人员及参加审判活动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人民法院的重中之重。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围绕“人防、物防、技防”等关键因素,积极构建严密的安全保卫防护网,切实将法院安保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保工作“零事故”。5月21日,在执勤法警和安保人员的机敏配合下,新北法院成功将一起恶性安全事件“阻截”在了诉讼服务中心的第一道安保卡口。
当天下午3时35分左右,新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安检处秩序井然。前来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有序排队进入安检通道,“过关”后进入法院的审判、办公区。这时,一个正预通过x光检测仪检查的手提袋引起了安保组法警的注意。训练有素的执勤法警刘方警觉地锁住了画面,屏幕上显示的手提袋内,有3瓶可疑液体引起了他的特别关注。刘方一个眼神,同事便心领神会,迅速按照安检规则及流程采取了人、物分离,控制了正在通过安检的案件当事人徐某某,同时对其进行开包检查。打开手提袋,里面的甘草磷等3瓶剧毒农药立刻现出了“原形”。一经讯问,真相着实令人惊出一身冷汗。
原来,徐某某系新北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这次来法院是因为“对案件中附带的民事赔偿有异议,来法院要求见领导,投诉法官”。这三瓶农药是他当天上午特意购买的,带来法院,准备在“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时,拿出来威胁法官或当场自杀”。刘方立即将询问情况向警队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和同事一起一面安抚、稳定徐某某的情绪,一面找来了法院负责信访接待的工作人员和分管院领导。
经过了解核实,徐某某的案件于今年年初审理判决的,其中的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是当事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并在法官的监督下,当场履行支付。事情过去了两个月,徐某某又心生杂念,越想越为自己挨打之事感到憋屈,才干出此等傻事。一番耐心的释法和开导下,徐某某向法院接待人员倒出了郁结的“苦水”,心结解开了,轻生的念头也打消了,徐某某为自己荒唐的举动感到懊悔,连连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