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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省级生态循环农业试点村建设的通知》(苏农科〔2020〕6号)的要求,2月8日,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常州市新北区东南村省级生态循环农业试点村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方案文本,经质询与讨论,一致同意《方案》通过评审。
下一步,按照要求,《方案》将报送新北区人民政府批复,批准后以东南村为建设主体,尽快组织落实各项工程实施,确保试点村建设的任务完成及预期效果,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循环农业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