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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化工、印染、电镀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及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2021年1月20日,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化工、印染、电镀行业企业转型的扶持政策的通知》(常开委〔2021〕3号),现就转型扶持政策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19年4月27日,省委、省政府出台《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市、区党委政府也相继出台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意在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加大整治力度,推动绿色发展。2020年5月,省化治办在新北区开展了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驻地攻坚行动,明确要求27家化工生产企业关闭退出。
二、政策制定意义
2017年-2019年,区委、区政府为了加快推进化工等行业转型升级,出台了《关于促进化工、印染、电镀行业企业转型的扶持政策》(常开委〔2017〕39号),该政策成为各镇(街道)推进化工等行业企业转型的最大抓手,对优化全区化工产业布局、提升化工企业入园率、提高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水平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2020年,省化治办要求关闭退出的27家化工生产企业中:广华化工等17家化工生产企业已列入滨开区长江大保护拆迁腾退计划,采用地块收储的方式进行转型;但仍有永丰涂料等10家园区外化工企业未列入长江大保护拆迁腾退计划,电镀、印染等污染较重的行业企业也缺乏工作推进抓手,需要单独制定转型奖励政策,保障按时完成化工等行业企业关停转型任务。
三、政策奖励对象
《转型扶持政策》奖励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前主动停产关闭的园区外化工、印染、电镀行业企业。明确享受过城镇建设收储和拆迁政策补贴等6种情况的企业不得享受奖励。
四、政策奖励标准
(一)分为停产关闭奖励标准。明确奖励资金总额为=每亩奖励标准×项目实际使用面积×时间绩效系数,其中:每亩奖励标准参照燕进石化、柏鹤涂料转型补偿案例,采用7.5万元/亩的奖励标准;时间绩效系数采用按关停时间差异化奖励的方式,2021年6月底前停产的企业,时间绩效系数为1.3(折合每亩奖励约10万元);2021年12月底前停产的企业,时间绩效系数为1.1;2022年12月底前停产的企业,时间绩效系数为1,鼓励企业加快关停转型进程。
(二)转型发展奖励标准。一是明确企业转型升级后,两年内入库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量形成高新区贡献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鼓励企业增加亩均经济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在前期手续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关停项目验收标准
由区经发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化工、印染、电镀生产(加工)项目关停验收工作,其中:化工生产项目关停验收标准对照《江苏省化工生产企业关闭退出验收标准》(苏化治〔2019〕5号)执行,实现“三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断气、清物料、清设备、清危废)后进行验收,同时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印染、电镀生产(加工)项目参照化工关停验收标准。
六、奖励资金的拨付
本政策涉及的鼓励停产关闭扶持资金由区和镇(街道)各半承担,经综合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扶持资金。本政策如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上级部门如另有奖励或补贴政策的,以及企业享受地方招商引资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励或补贴。
七、政策有效期限
本政策由区经发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