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达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充分发挥好中央直达资金效益,资金下达后,我区及时将直达资金下达至各使用单位,快速落实,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快速落实。
目前我区共收到中央困难群众补助经费直达资金330.58万元,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生活补助、特困人员生活补助、孤儿生活补助和临时救助补助等。截至2021年7月30日,已支出298.9万元,支出进度达90.4%。2021年度全区上半年共计发放低保、特困等生活补助14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