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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阳摩托车有限公司
常新行审环验〔2020〕142号
2020年9月8日
常新行审环验〔2020〕142号关于常州光阳摩托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摩托车迁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常州光阳摩托车有限公司:你单位《常州光阳摩托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摩托车迁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常州光阳摩托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摩托车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20年7月组织该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吕汤路10号。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已建成年产32万台摩托车的生产规模。该项目于2016年12月6日取得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局的批复(常新环服〔2016〕43号)。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该项目设有一处280m2一般固废仓库,已按要求采取了防风、防雨等措施;设有一处220m2的危险固废仓库,均已按规定采取了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并设置了标志牌。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光阳摩托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摩托车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本项目固废已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通过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验收。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现场检查,同意通过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固废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危险废物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要求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2020年9月7日
抄送:
区生态环境局、薛家镇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9月7日印发
公示期限
公告日期:2020年9月8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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