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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3月份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常价联〔2020〕6号)精神,3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为4.2%,符合启动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条件,新北区民政部门为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计7279人(户)按每人(户)142元标准发放低收入价格补贴共计103.3618万元,及时有效缓解了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