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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级下发文件,支持新北区任葛村、新市村、祁家村、窑丼村、小黄山村5个村建设市级美丽乡村示范项目,并下达了项目补助资金400万元。
自新北区2017年推动全域美丽乡村建设以来,先后成立新北区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下发《常州市新北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新北区2018~2020年重点支持美丽乡村试点村建设的奖补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全面开展美丽乡村试点村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东南—梅林”市级美丽乡村示范项目并在全市率先揭牌,其余各级试点村正在有序推进。
下一步,新北区将按照市级工作要求,加强对美丽乡村示范项目指导,完善建设规划,加快核心区建设,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程序,确保资金使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