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公开>信息公开专栏>重点领域>征收征用土地> 内容
12月22日,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资源国土所里掌声不断,这里正举行着常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颁证仪式,该镇东桥村湾里组村民凌达大、李志范领到了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登记工作后江苏省颁发的“第一本”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为新北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迈出了第一步。新北区农业农村局钱卫洪副局长参加了此次颁证仪式。
新北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积极探索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工作,鉴于前期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登记工作比较扎实,确权资料较全、确权成果汇交顺利的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决定率先在新北区开展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工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常态化管理的机制,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新北区积极梳理确权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情况,结合确权“回头看”工作,针对因地块四至、面积、家庭成员登记等信息错误而农户急需变更换证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同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制定变更业务流程,培训相关变更业务,遵循村民申请、组级民主决议、村级受理调查审核、镇级审批、区级备案、结果公示的工作步骤,尊重农户意愿,落实农户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户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