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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推动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自今年4月起,全区启动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重点落实四项举措。
一是推进部门协作。农业农村部门督促生产主体主动严控生产过程,全面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市场开办者查验并留存进入市场销售者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或合格证明文件的,应当经市场开办者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区农业农村局分别于5月19日、5月26日组织开展两期培训,实现推行主体全覆盖,确保合格证填写规范、查验有据。同时,近期区农业农村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倡导市民买菜查看合格证。三是强化激励约束。对率先推行合格证的种植养殖生产者提供政策倾斜和项目支持。各类展示展销会产品、各类品牌、标准化基地、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等应带头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将开具和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严查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