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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和社会义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2月18—19日,西夏墅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对本镇范围内水产养殖户发放水产品安全生产告知书和承诺书并签名留存,要求在水产品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产品说明书使用各项投入品。不购买、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饲料,不购买来历不明、标签不齐全、标签标注不完整的投入品。在生产过程中,做到科学用药及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