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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5日,新北区人民政府依法对三井街道府田社区沈家塘13号乙单元202号及402号2户房屋进行了强制搬迁。
三井街道府田社区沈家塘13号是一幢成套房,共48户。2015年3月25日,新北区政府依法作出了沈家塘地块旧城改造项目的征收决定。除上述两户外,其余46户均已达成协议完成搬迁。而上述两户则一直采取避而不见的方式,拒绝协商。由于征收启动至今时间较长,现场早已无人居住,房屋长期无人管护导致安全隐患较大。根据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2017)苏0411行审91、93号行政裁定,对这2户房屋准予强制执行,授权新北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本次强制搬迁由常州市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由区住建局(征收办)和三井街道具体实施,共花费一天半时间,完成了整栋房屋的拆除工作。为防止被执行人阻挠执行,区住建局(征收办)和三井街道作了周密部署,进行了充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了从前期踏勘到后期稳控化解等一系列工作方案,保障了此次强制搬迁的顺利实施。
此外,本次强制搬迁还存在区别于其他强制执行项目的特殊性,即施工组织难度很大。该成套房地处中央花园别墅区内,周围别墅距离被拆房屋只有5米,在拆除期间可能会对周边居民和住宅存在安全隐患,且大型机械也无法进出。为此,区征收办、区城管大队和三井街道组织先行召开了别墅业主协调会,拆除了部分别墅业主的院落和围墙,保障机械顺利进出,并在四周搭设脚手架和防护网,防止石块飞溅,保证安全的同时也减少了扬尘影响。同时,在整个拆除过程和后续垃圾清运期间,区征收办、区城管大队及三井街道在现场全程监督,一是确保拆除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二是确保后期修复工作到位,不能损害相关业主的利益;三是保证垃圾清运工作不影响到周边住户的日常生活。
强制搬迁首先必须重程序,手续到位才能执行,这也是对被征收人利益的实际保障;其次需要抓细节,因为房屋拆除是一次性的,无法复原的,如果细节工作不考虑清楚,后续无法弥补;最后依靠多协商,有很多工作需要取得群众的配合与支持,多协商有助于加强沟通了解,使群众能主动配合政府的工作。只有做好这三点,才能走好强制搬迁工作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