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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园区的发展、规划建设方案,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各建设工程执行规划情况进行跟踪监察,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及质量监督工作;
2、做好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负责园区管理服务,负责入园项目用地的选址和其他有关工作的落实及跟踪服务工作;
3、在项目单位签订土地合同后,牵头负责入区项目后期的地质勘探、招投标、质监安监、建设审批、放线、水电保障、竣工验收及等一系列工作的协调服务;
4、根据国家利用外资政策法规及产业导向,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
5、按照授权,负责综合保税区入区项目的业务审批工作;
6、负责保税贸易管理服务;负责综合保税区的保安保洁管理工作;
7、负责与驻区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8、完成区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协助区分管领导做好重大项目推进服务;
9、完成管委会、区委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设综合管理、项目招商、运营保障处等3个机构。
三、工作完成情况
1.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7.4亿元,同比上涨2.06%,工业销售16.15亿元,同比上涨1.8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6亿元;实际到账外资5000万美元;实现进出口23.67亿元,同比增长31.24%;新增注册企业7家。
2.完成了园区管理体制调整,通过明确目标任务与机构职责,调整工作方向,对包括薪酬制度、工作机制、招商体制等进行了新定义与再规划,对投资公司实行全面改革,形成了职权利相统一的园区平台载体。目前,局企合一运行平稳。
3.新业态有效拓展,初步搭建了常州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一期),平台软、硬件完成安装,与海关、国检及相关功能企业的接口模块联调联试顺利,系统已挂接市商务局政务网正式上线。直邮出口稳定增长,已累计完成出口18万票,业务量居省内前列;直邮进口通道也已打通,并于9月份完成实物通关。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1556.65万元,支出总计1430.2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35%,支出总计增加26.11%,主要是原因综保区采用招商引资,拓展新业态,使各项商贸支出和行政管理支出有所增加。
(一)收入总计1556.6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03.17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4.71%,主要原因是综保区发展新项目使支出有所增加。
2.其他收入377万元,比上年减少39.52%,主要为收到的商务局奖励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276.48万元,主要为上年未来得及支付而结转的公用经费和部分专项经费。
(二)支出总计1430.2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8.33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各处室开展职能工作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5.65%,主要为综保区发展新项目使支出有所增加。
2.医疗卫生支出3.56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保税区管理局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47%,主要原因社保基数有所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25.6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保税区管理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5.24%,主要原因是社保制度及基数调整,导致公积金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00%,主要为会计核算方式和社保制度调整的原因。
5.年末结转和结余126.39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8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3.17万元,占70.55%,其他收入377万元,占29.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支出143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70万元,占10.89%;项目支出1274.57万元,占89.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决算903.1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71%,综保区发展新项目导致各项支出有所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903.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1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5.83万元,增长14.7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1.25万元,支出决算为90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有部分费用由于时间差异未能来得及在2017年支付,结转至下年支付。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23.68万元,预算为14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从严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0万元,预算为5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支出(项)支出377.47万元,预算为 3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6.05万元,预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20.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时间差,海关、国检等联检部门保障费用未来得及在本年支付,结转至2018年继续支付。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27.8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75万元,完成预算的87.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大楼运行专项支出有所减少。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36.21万元,年初预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90.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商经费有所减少。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86万元,预算为5.46万元,完成预算的52.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制度及社保基数调整。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0.70万元,预算数为3.12万元,完成预算的22.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制度及基数调整。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5.65万元,预算数38.13万元,完成预算的67.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社保制度及基数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6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机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3.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5.83万元,增长14.72%。主要原因是园区赋予招商功能,在项目推进费用上有所增加。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1.25万元,支出决算为90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82.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部分开支削减。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6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2017年原有的一辆公车移交党政办统一管理。
3.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3.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规定要求,从严控制接待经费开支。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兄弟园区、上级部门的交流对接等接待开支等。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次。
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2.84万元,参加会议人数为25次,290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7万元,比2016年减少4.45万元,主要原因为租赁费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一、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2017年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