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公开>信息公开专栏>财政信息>单位预算> 内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指导、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
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统计;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做。
5、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和违规行为。
6、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8、依法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它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9、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0、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2、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有: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规划、政策和重要措施等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区各地、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配合上级并参与、协调全区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区域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3、承办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处、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处、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职业健康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以十九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指引,继续巩固“安全生产执法年”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持续滚动排查隐患问题,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彻底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压降一般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按照我区产业结构分布特征,对10个园区(镇、街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排查摸底,分析我区生产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梳理全区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风险点、风险源,聘请第三方机构绘制全区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点(源)分布地图,对涉及重大风险的地区、企业进行定性定量的安全分析评估,根据安全生产风险评价的等级,有的放矢采取科学、有力、管用的措施,有效地解决我区生产安全的薄弱环节,从源头上消除、减少全区生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同时,建立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物资储备、专业技术、专业人员、专业力量、应急救援平台等统筹协调、互为支撑、协同作战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数据化运行平台,科学有效地保障我区生产安全,进一步提升我区企业本质安全度。
(二)制定化工企业安全改造提升标准。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区大多数化工企业面临着设施设备、管线管道陈旧老化、风险隐患较多、自动化控制系统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基础薄弱等矛盾和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的总体目标,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化工企业管理经验,研究制定我区化工企业、化工产业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改造方面的提升标准,重点在老旧设施设备更新、厂区安全设计规范与管理、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系统、粉尘涉爆控制等方面制定安全改造提升标准。同时,积极引导督促存在设备设施老化、风险隐患较多、自动化水平较低等安全生产水平较低的化工企业实施安全改造升级,指导帮助协调解决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大部分化工企业实现更新,大部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提升。
(三)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要求和属地管理、分级监管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出台我区安全生产领域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网格组织领导,明确区、园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通过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延伸安全生产监管触角,织牢织密安全生产监管网,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运行环境,实施群防群治,构建诚信一体、资源整合、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在网格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及监管执法装备力量上狠下功夫,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效能,不断提高整体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水平。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处罚。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个一律”的打击治理措施,紧紧围绕事故防控,紧盯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问题,实施精准执法、规范执法;持续加大对高危行业、化工企业、工贸重点行业等企业、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大事前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照上限处罚,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坚决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提高红线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另外,坚持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同步开展,既曝光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使其失面子,丢里子,又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实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营造一个“不能违、不敢违”的安全生产氛围。
(五)深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按照省、市、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继续加强隐患复查力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建档造册,同时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隐患整改情况的监控,对已整改隐患的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切实能够发现一批、消除一批安全生产隐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装卸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粉尘涉爆、金属熔融等工贸五大类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同时,充分利用好安委办的综合协调职能,联合经发、城建、公安、消防、交警等部门,协调开展好油气输送管道、城市餐饮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严查安全事故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推动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能力提升。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专题讲座、培训、“安全生产月”、每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标准规程、知识技能以及安全监管实务知识,增强业务素质。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主体宣传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不同主题的安全生产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文化,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风险应对能力。三是推行第三方机构参与安全管理。逐步推广专家诊断式服务。参照市局聘请专家对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开展专家会诊服务模式,在我区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逐步推广该做法。同时,对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存在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推广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法,着力解决高危化工工艺和精细化工,部分化工企业设备、设施相对陈旧、老化等问题,系统排查风险点及安全缺陷,并提出系统安全对策措施,从而降低系统风险至可接受范围内。四是培育安全生产管理试点示范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在化工行业、工贸行业引导培育外资、央企、国企、民企、中小微企业类的安全生产管理示范典型,争取每个园区(镇、街道)树立3个以上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广,通过企业间相互学习借鉴,带动全区不同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022.42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258.88万元,增长 33.91 %。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安全生产形势越发严峻,增加年初预算来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严格行政执法。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1022.42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1022.4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022.4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58.88 万元,增长 33.91 %。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安全生产形势越发严峻,增加年初预算来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严格行政执法。
(二)支出预算总计 1022.42 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38万元,增长21.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2.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843.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40.46万元,增长39.85%。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安全生产形势越发严峻,增加年初预算来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严格行政执法。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8.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8.53万元,增长95.03%。主要原因是办公人员增加及医疗保险体制改革。
4. 住房保障(类)支出65.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减少13.49万元,减少17.07%。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体制改革。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855.4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3.88万元,增长 35.45 %。主要原因是办公人员增加及相关制度改革。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16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5 万元,增长 26.52 %。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安全生产形势越发严峻,增加年初预算来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严格行政执法。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预算合1022.4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22.42万元,占 10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预算合1022.4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855.42 万元,占 83.67 %;
项目支出 167 万元,占 16.33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022.42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258.88万元,增长 33.91 %。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安全生产形势越发严峻,增加年初预算来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严格行政执法。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022.4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58.88万元,增长 33.91 %。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安全生产形势越发严峻,增加年初预算来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严格行政执法。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支出53.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04万元,减少13.05%,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21.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42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5.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49万元,减少17.0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体制改革。
(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83.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6.26万元,增长36.55 %。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与办公人员均有所增加。
3. 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支出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增长41.67%。主要原因是将执法装备等配备到位。
2. 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支出243.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2万元,增长48.33%。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投入增多。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022.4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22.6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医保费、职业年金住房改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9.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培训费、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022.4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58.88万元,增长 33.91 %。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安全生产形势越发严峻,增加年初预算来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严格行政执法。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022.42 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8.0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8.0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6 万元,主要原因党中央国务院愈发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交流及检查增多。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9万元,与去年持平。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8 万元,主要原因安全生产形势愈加复杂,需加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未发生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60.4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3 万元,增长49.56 %。主要原因是:办公人员及办公成本的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15.3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5.3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 0 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其他资金:包括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uploadfile/cznd/2018/0222/20180222134747_8534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