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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及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科技兴农、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化的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加快实现农村和农业现代化。
(2)研究制订全区农副业经济(包括粮食、油料、林果、蔬菜、园艺等种植业,畜牧、家禽、水产等养殖业及加工龙头企业),水利农机(包括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节水灌溉、防汛防洪、农业机械化)以及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资源的规划、开发、管理。
(3)研究制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制订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坚持科技兴农发展战略,负责对全区种植业、养殖业、加工龙头企业的技术培训和指导,良种的引进、培育、新型农业机械的应用和推广。
(5)实行农副业的标准化生产,按国际、国内有关规则组织生产和管理,并按产业技术标准进行,对种籽、种苗、农药、化肥、饲料等质量进行监测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名优产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指导和申报。
(6)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负责对全区动物防疫、检疫,依法履行畜牧兽医行政职责;承担渔政、渔业、渔港等监督管理,参与查处较大渔业纠纷和重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7)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实行节约用水和《取水许可证》制度。收缴水资源费,负责全区水利建设、河道整治、泵站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对工程组织实施、监督和验收。承担全区防汛日常工作,保护和管理长江大堤等防汛设施,改善水环境和水土保持工作。实行节水灌溉,加强为农服务。
(8)加快实现农业机械化,承担全区农业机械特别是新型农机的推广和应用,作业的调度,负责对全区拖拉机手的培训和拖拉机验审。
(9)负责指导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建各种专业协会,并开展活动,稳定土地承包权,搞活经营权,搞好土地流转,加强农村各业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实行村务公开,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和对涉农收费的监督管理。
(10)负责指导和加强所属基层站所的队伍建设。
(11)承办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区农业局(水利局、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区委农工办)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计财处、农林处、水利农机处、农经处、畜牧水产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新北区农业管理服务中心、新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北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北区奔牛镇畜牧兽医站、新北区奔牛镇水利(务)站,单位性质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6家,具体包括:新北区农业局本级、新北区农业管理服务中心、新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北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北区奔牛镇畜牧兽医站、新北区奔牛镇水利(务)站。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区农业局将继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以“四好五化三精准”为目标,不断夯实发展基础,有效激活发展动能,力求破除发展瓶颈,增创三农发展新优势,加快实现农业农村水利事业的全面现代化。
1.稳妥落实水利惠民四项任务,夯实三农发展基础。一是建设好工程。加快实施新孟河延伸拓浚主线工程,基本完成运南段奔牛镇河道、口门及两座桥梁建设。结合交通组织方案,开工建设运北段桥梁、河道、口门建筑。二是连通好水系。完成水系调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调整和初步设计报批工作,分期分批实施配套水系工程建设。抓紧骨架河道、符合国土和规划的河道、黑臭河道等项目的开工建设。对剩余河道施工图进行深入优化。三是预防好隐患。组织开展多层次汛前检查,防汛隐患不查清不放过,消除隐患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未彻底整改不放过。强化化工园区、港口码头等重点区域的防汛措施。对易淹易涝区域,采取针对性应急措施预防预控。做好备足防汛物资储备、落实抢险队伍等非工程措施,完善应急保障。四是管护好河道。抓好河长制工作和水利工程长效管理,促进水环境不断改善。分别编制完善区镇两级“一河一策”,加快制定区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开展黑臭河道整治和河道管护范围内乱垦种专项整治。
2.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五化进程,激活三农发展动能。一是装备现代化。共同研究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0.5万亩,其中市级0.2万亩、区级0.3万亩。以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为目标,突破薄弱环节,积极拓展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拓宽农机化服务领域。二是生产标准化。计划新建省市级园艺作物绿色防控标准园2家,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2个,探索创建花园式美丽生态养殖场示范点,以此为抓手引导周边农户实现生产设施、过程和产品标准化。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对照指标逐项梳理,开展自查加强整改,完善监管体系,确保创建成功。三是产业品牌化。与科研院所加强交流合作,加快优质农产品和栽培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品”建设,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打造特色优势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重点打造东南村-优质稻米、春海园艺-设施花卉、润土-高效瓜果、笙绿-绿色蔬菜、银河村-长江水产、田妈妈-休闲观光等产业示范基地。四是农业信息化。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积极引导各类农业市场主体发展电子商务,强化特色产业与电商嫁接,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特色产业电商化、信息服务数字化。计划新建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家、智能农业(物联网)技术示范点2个。五是发展可持续化。实现粮食生产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计划完成小麦轮作休耕1.2万亩。应用绿色综合植保新型技术,计划应用商品有机肥3000吨、专用配方肥2000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应用率达85%。加快推广高效复合经营模式,计划建立2个稻田综合种养示范片。加快金杉和方圆秸秆收集点建设,推进秸秆燃料化综合利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试运行并进入正常使用维护。
3.精准实现振兴农村三大突破,破除三农发展瓶颈。一是精准实施低收入户帮扶脱贫新工程。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保障工作机制,提升特殊困难群体政策保障力。对大病伤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建立先看病后付费的救助制度,实施大病医疗救助补贴、门诊医疗补贴等政策;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实行生活帮扶,实施学费减免等教育救助政策;继续完善财政兜底的政策保障性扶贫工作机制,为建档立卡农户家庭购买保障保险,减轻因病因灾导致的支出性负担,确保全区建档立卡家庭人均纯收入1万元的目标提前实现。二是精准探索村级集体持续增收新路径。加快农户承包地向村农地股份合作社流转进程。继续完善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三资规范化管理标准化体系,在制度完善、流程固化、监管问责、平台预警、管理公开等方面实现长效化目标。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抱团、联合、异地发展方式,在镇村、村村、村企联合发展经营机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上寻求新突破;引导村农地股份合作社、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统筹建设或购置标准厂房、设施农业用房等集体物业和资源性资产经营,增加租赁收入,做大做强集体经济。三是精准发力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新典型。提升美丽乡村创建示范力,多规合一打造一批特色风貌展示村。在梅林村-东南村试点基础上,串点成线、联线成片、集聚成块打造西夏墅镇集成式美丽乡村;推进部分城市业态与美丽乡村相融合的新桥田园综合体建设;推进银河村水产特色养殖美丽乡村和奔牛九里美丽乡村建设。以产业为基石,走生态和农业融合的发展之路;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为试点,探索村庄集约用地示范创建样本,塑造乡村发展新形态,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人居品质,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拥有更多幸福感。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7168.1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3361.98万元,增长24.35%。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了信息进村入户、小麦休耕轮作、农业全程机械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河长制”等重点工作。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7168.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5234.4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2044.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18.53万元,减少4.8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专项在本年度纳入政府性基金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1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9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专项在本年度纳入政府性基金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同。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同。
4.上年结余资金预算数为193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0.51万元,增长69.15%。主要原因是新的村级经济增收政策未出台,该专项资金未能及时下拨。
(二)支出预算总计17168.17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3.73万元,增长22.58%。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费用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与上年相比增加40.62万元,增长(减少)77.73%。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1114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发展、农村改革、水利建设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0876万元,增长4119.7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农业发展、农村改革、水利建设等大部分专项资金放在农林水支出。
4.农林水支出5589.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运行、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减少7539.08万元,减少57.4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农业发展、农村改革、水利建设等大部分专项资金放在农林水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62.2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减少48.89万元,减少23.1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费用减少。
6.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174.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5.18万元,增长31.0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费用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499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46.8万元,增长23.44%。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了一些重点工作。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7168.1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44.47万元,占70.16%;
政府性预算收入3190万元,占18.58%;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余资金1933.7万元,占11.26%。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7168.1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174.47万元,占12.67%;
项目支出14993.7万元,占87.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234.4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71.47万元,增长20.31%。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了一些重点工作。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5234.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71.47万元,增长20.31%。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了一些重点工作。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30.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6万元,减少12.45%。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52.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这一项。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5.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79万元,增长109.50%。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费用增加。
2.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56.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83万元,增长62.1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费用增加。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1.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支出2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这一款。
2.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1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9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这一款项。
3.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79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农业发展、农村改革、水利建设等大部分专项资金放在农林水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
1. 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21.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9.14万元,增长37.41%。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费用增加。
2. 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114.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8.77万元,增长45.52%。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费用增加。
3. 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1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7.9万元,减少60.64%。主要原因是病虫害控制费用减少。
4. 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7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9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费用增加。
5. 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支出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执法监管费用增加。
6. 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支出8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支持补贴费用增加。
7. 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支出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53万元,减少95.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该专项(村庄环境专项治理)在本年度纳入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8. 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4万元,与上年相同。
9.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1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9万元,减少41.77%。主要原因是其他农林水支出费用减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62.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89万元,减少23.1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费用减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174.4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45.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医保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经费32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044.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18.53万元,减少4.8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专项在本年度纳入政府性基金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174.47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5.2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6.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5.2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07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新北区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2.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会议费预算减少。
新北区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培训费预算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北区农业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31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9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专项在本年度纳入政府性基金支出。
1.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支出2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农业科技创新、现代农业扶持、涉农保险专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2.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190万元,主要是用于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试验费。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04.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88万元,增长44.30%。主要原因是:一个事业单位参公。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586.3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526.3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6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85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其他资金:包括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