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8〕3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8〕119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现就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群众和规范管理并重。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以加强镇(街道)、村(社区)为民(便民)服务中心管理为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基层办事创业堵点痛点,拓展提升为民(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功能。
2.坚持因地制宜和开拓创新统一。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从问题切入、需求出发,结合实际,通过新建、改建、改造、置换等多种形式,完善镇(街道)、村(社区)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位于中心城区的街道、社区,可根据服务半径及办事需求,统筹考虑实体大厅建设。
3.坚持线上网络和线下实体融合发展。全面整合镇级政务服务职能,统一进驻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推动基层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积极推广“网上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不见面审批(服务)比率。
4.坚持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齐抓。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培植有特色、重成效、上规模的先进典型。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由各镇(街道)参考《新北区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建设指导性指标》(附件1)统一推进,突出整体联动、协同推进,实现政务服务体系基层全覆盖,不断扩大政务服务“一张网”惠及范围。
(二)工作目标
以“531”为载体,通过规范为民(便民)服务中心五项建设内容,推行基层政务服务三种服务机制和贯通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应用,打造新北区基层政务服务品牌,健全基层政务服务体系。融合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加强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延伸到镇(街道)、村(社区),协同建成对上联动省市,对下覆盖区、镇(街道)、村(社区)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到2019年底,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基本建成,运行管理平稳顺畅,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的覆盖面不断提升。至2020年底前,80%以上进驻镇(街道)、村(社区)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区通办”。
(三)实施步骤
1.工作调研阶段(2018年5月~8月)
学习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对镇(街道)、村(社区)服务大厅情况、办理的服务事项等进行调查摸底,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下放需求。各部门梳理编制本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区行政审批局(政务办)汇总编制事项清单并统一向社会公布,实施动态调整。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镇(街道)政务服务统一门户和村(社区)网上服务站点,公开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及其服务指南。
2.推进部署阶段(2018年9月~10月)
建立工作推进小组,完善组织协调推进机制。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印发相关实施方案,公布第一批“就近办”事项清单,逐步实现事项的下放和集中办理。区级各部门研究制定下放至相关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计划、实施步骤,行政权力事项应考虑到基层实际承接能力,视情采取委托、交办、派驻等方式,合理下放;公共服务事项中,能够直接面对基层百姓、便于操作的,应全部下放,强化基层服务职能。
3.工作实施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12月)
2018年10~12月,有条件的镇(街道)按照《新北区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建设指导性指标》,通过改建、扩建或改造等方式,提升大厅场地建设、人员配备、窗口设置和设施布置等。各镇(街道)要做好相应设备的购置、调试等工作,确保电子政务外网精准连入镇(街道)、村(社区)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完善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集中整合镇(街道)现有移动客户端。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梳理上网服务事项,实现网上申报办理。
2019年,全面推进镇(街道)、村(社区)服务大厅建设改造,提升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其中各镇(街道)要选择20%的村(社区)按照建设指导性指标,培育便民服务中心示范点。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逐步完成后续批次事项的梳理、进驻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集中度。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第一批基层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区通办”,全面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大厅五项建设内容
1.名称标识。新设立的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服务大厅统一命名为“XX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XX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现已建成的服务大厅于2018年按要求统一更名、挂牌。
2.工作职责。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主要集中办理镇级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便民服务举措,代理代办区级政务服务事项,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工作。
3.服务事项。将与企业、基层群众密切相关的,如司法、农经、计生、市场监管、税务、国土、城建、人社、公安等政务服务事项,视情采取进驻、代办等方式,全部纳入中心大厅进行办理,提高镇级服务事项办理的集中度。按照江苏政务服务网公布的区级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与办事指南,加快梳理编制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与办事指南,按要求实行政务公开,规范办理基层服务事项。
4.场地建设。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节约实用”原则,设立镇(街道)、村(社区)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大厅应设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的区域,实行开放式办公。参照《新北区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建设指导性指标》,合理设置服务引导、办事等候、窗口办理、后台管理等区域,配置必要的便民、公用服务设施和办公设备,接入业务网络,以满足服务需要;组建专业化的基层政务服务队伍,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从现有人员中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善于协调服务的人员进行整合集中,统一进驻窗口。
5.服务标准。参照《新北区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附件2),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AB角岗位责任制、窗口人员服务规范、考评奖惩、投诉举报等制度。凡进入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须服从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考核。本着规范、庄重、节俭的原则,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可统一配备工作服装。要统一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文明用语、热情主动、整洁有序、遵守纪律、廉洁高效、公平公正。根据办事的复杂程度,明确不同的办事机制,对程序简单、可当场办理的事项,实行即时办结制;对需要审核、论证、公告或勘验,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实行承诺办结制;对需报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实行上报办理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初审、上报。
(二)推行基层政务服务三种服务机制
1.“集中办理、一站办结”服务机制。整合基层政务服务的人员队伍、活动场所、服务设施和其它资源,逐步将司法、农经、计生、市场监管、税务、国土、城建、人社、公安等职能统一集中到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实行统一管理。推行咨询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以及绿色通道服务,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2.“一窗通办”服务机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形成基层服务事项“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实现“一窗通办”,无差别服务,对综合窗口合理授权,不断推动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
3.探索建立“全区通办”服务机制。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全市统一的人口、法人基础数据库,整合各类信息化业务系统,促进各层级、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联动。建立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模式,探索网格员代办制度,推动为民(便民)服务中心联动服务、协同服务,逐步做到基层群众在全区任何一个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均能申请办理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区通办、只跑一次、一次办成”。
(三)贯通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应用
江苏政务服务网增设镇(街道)服务频道,各镇(街道)完善频道内容,全面公开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提供规范、准确的办事指引。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将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和移动客户端,各镇现有服务类移动客户端要集中整合到江苏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避免多头开发重复投入。对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升级改造,适应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使用。统筹网格化社会治理等各类信息,提高网上办事精细化水平。以基层群众需求为导向,分批次确定适宜上网运行的基层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网镇(街道)服务频道上开设统一申报入口,实现在线受理、办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行政审批局(政务办)作为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区党政办(电子政务中心)要指导各镇(街道)、村(社区)做好电子政务外网的网络管理和技术保障,推进各镇(街道)、村(社区)所有服务站点有效连入电子政务外网。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及办事指南编制工作,上下联动,制定本部门事项下放基层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各镇(街道)要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对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精心组织推进,落实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工作”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体系,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将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加大问责力度,对组织不力、不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网上事项维护不力,以及网上办件数量过少、质量不高等情况,视情节给予相关的责任追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三)加强宣传推广。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面向服务对象大力宣传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推广政务服务“一张网”及网上办事相关内容,提高用户知晓度和使用率。着力在基层政务服务工作中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打造一批示范点,让各镇(街道)、村(社区)学习有榜样、赶超有目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1.新北区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建设指导性指标
2.新北区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