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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环保部门安全区域督查的相关要求,为切实消除污染隐患,改善居民生活环境,2018年1月初,春江镇启动部署实施化工防护带圩塘地块房屋搬迁工作,涉及民房11户,面积5000余平方米。截止至2月9日,房屋搬迁工作已全部结束。
该搬迁项目实施地块为国有土地,因项目开展时间紧迫,完全按照国有土地征收办法进行征收补偿需要的时间过长,不符合环保部门的督查要求。春江镇政府大胆借鉴其他区县的先进做法,通过以村委为主体,与搬迁居民签订房屋收购协议。同时为切实维护搬迁居民的合法权益,春江镇政府严格参照《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常政规【2011】2号)等相关规定制定补偿方案,通过召开居民会议、个别居民谈话、走访入户等形式进行方案解读。
本次搬迁项目签约工作自1月28日至2月1日,历时五天,耗时短、效率高,得益于春江镇政府合理的补偿政策、公开透明的工作方法、居民的理解支持及区级相关部门的配合,据悉,整个搬迁工作,春江镇组织召开居民会议2次,约谈走访居民10余人次,收集整理意见10余条,张贴各类公示公告10余份,真正做到了阳光搬迁、合法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