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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西夏墅镇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西政发〔2018〕8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西夏墅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企业有多少?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要求,2018年,西夏墅镇安监办计划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0家,覆盖所有重点行业和领域。
二、西夏墅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点范围有哪些?
1.安全生产风险或者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带储存)的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单位、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高危粉尘、高毒作业、放射性作业以及其他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或较重的生产经营单位;2.近几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过职业病危害疑似的生产经营单位;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5.发现存在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严重超标的生产经营单位;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西夏墅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频次怎么安排?
根据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原则,结合镇安监办执法力量配置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频次安排如下:
1.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带储存)企业及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年内进行1-2次全覆盖检查。
2.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纺织印染、涉氨、汽摩配的生产经营单位,确保每年实现一次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3.近几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过群体性职业病危害疑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年内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4.对工具企业、规模以上每年检查一次,规下企业2-3年检查一次,尽量达到3年内每个企业轮到最少一次的检查。
5.对没有纳入检查的单位,另再采用“双随机”或有举报的抽查方式抽10家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四、西夏墅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1.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检查要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纳入安监办依法行政工作,由安监办统一领导,实行主任统筹协调,分管副主任对分管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体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执行等工作。监察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工作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2.精心组织安排,深化检查任务。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监督检查必须严格、规范,检查的区域、内容、人员等情况应当完整记录,并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整改指令应当与检查记录情况对应,复查记录应对整改指令的执行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据此做出相关处理措施。
3.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检查考核。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