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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方案》明确企业责任
发布日期:2018-02-04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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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获悉,新北区政府出台《新北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到2020年新北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要达到90%以上。
《方案》以摸清土壤污染底数为基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严防新增土壤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方案》要求,到2020年新北区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方案》还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防范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控制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
新北区政府还与第一批35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了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新北区政府将对企业执行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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