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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切实加强百草枯监督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百草枯胶剂等限用农药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新北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11月份起,不定期地对全区农资经营部开展了限用农药的全面检查工作。
此次监管工作,区农业执法大队着重增加了对孟河镇、奔牛镇等几个农业大镇的巡查频次,对全区七家定点经营限用农药的农资经营部进行重点监管。执法大队要求各农资经营部严格守法经营,认真做好电子进销台账,并详细检查了限用农药的销售记录中是否有身份证、联系方式等信息,这次经查的农资经营部电子台账记录良好,未发现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下一步,区农业执法大队将对辖区内的农药生产企业、种植基地等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