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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生态建设保护力度,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稳定奔牛镇水稻种植面积。11月26日-12月6日,奔牛镇农技农机站根据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水稻田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和《常州市农业生态补偿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时开展奔牛镇水稻生态补偿工作。
具体工作措施:一是资金补助对象:资金补助对象为2018年度水稻实际种植面积30亩以上(含30亩)的适度规模种植经营者。二是补偿依据与标准:补偿依据:2018年度实际水稻适度规模种植面积;补偿标准:每亩补助标准待核实汇总后的全区应补助总面积确定。三是补偿资金用途:水稻田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水稻生产的购买良种、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商品有机肥、绿色防控物资和生产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四是工作流程:①经营主体申报。②村级初审。③镇级审核。四是保障措施:①强化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宣传落实到位。②严格执行规定,要求财政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或抵顶其他任何款项。③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补贴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补贴档案管理,以备查询。
通过严格把关,经汇总奔牛镇有5家单位(农户)符合条件,面积达1367.99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