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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机关事业、国有公司党组织换届工作自2018年3月下旬启动,至4月23日已经全部成功换届。本次集中换届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坚持党管干部、依法选举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着力选优配强机关事业、国有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增强机关、事业、国有公司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为建设新桥现代化新城提供坚强保证。
基层党组织每届任期3到5年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党支部每届任期3到5年。按照镇党委下发的《关于做好新桥镇机关事业、国有公司党组织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至7人组成,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其中书记一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一名。党员人数不满7人的,只设书记一名,不设支部委员会。同时要积极引导年轻干部、女干部进党组织班子,确保每个党组织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委员。
委员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及副书记由党组织委会选举产生
本次选举中,各党组织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根据党员推荐情况,由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批准。
在推荐候选人之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上届党组织委员会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选举分两个阶段进行,先按照委员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差额选举委员,并当众公布选举结果。随后,新当选的党组织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
镇党委要求,在换届结束后,新一届党组织要将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复备案,及时做好换届选举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并组织党员群众开展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