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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新北区人民政府对三井街道华山社区地块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中的大湾村4号房屋重新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于10月26日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寄、现场送达和现在张贴的方式向被征收人送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大湾村4号房屋的所有权人常州市北郊印刷有限公司,而大湾村4号的土地使用权人华山社区和飞龙社区。因民事诉讼的影响,区政府在14年对该房屋作出的补偿决定于2015年年底被新北区人民法院撤销。该户为华山社区地块旧城改造项目的最后一户,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区城建局重新约谈,因北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避而不见,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征收程序需送达的材料只能通过登报公告送达,时隔一年多,区政府再次对该房屋重新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下一步,区城建局和三井街道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仍会和相关部门继续跟进相关的后续工作。若被征收人仍然拒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义务,届时区政府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