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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区四套班子领导每周主要工作的统筹安排;负责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党政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办理上级党政机关发送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的公文。研究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请示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党政领导同志审批。
3.协助区党政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区党政领导同志部分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4.负责向省、市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报送重要党政信息。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区党政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5.督促检查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对市、区党委、政府决定事项及区党政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党政领导同志报告。
6.负责市、区人大、政协交区管委会(区政府)的有关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
7.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
8.负责全区保密工作;负责全区密码管理和机要通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组织建设和密码保障工作。
9.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管理、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考核,承办区政府复议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具体承办区管委会(区政府)信息公开事务。
10.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区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管委会(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党政领导同志的指示。
11.负责区党史、地方志、年鉴、大事记及省市年鉴条目的编写工作。
12.负责办理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和区党政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上述职责,区党政办公室(区委研究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机要保密办、区政务管理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秘书处、文电处、信息处、督查室、调研处(改革协调处)、政策法规处、应急协调处(挂“总值班室”牌子)经费纳入党政办统一预算编制。
2.下属基层决算单位5个。档案局、机关事务管理处、接待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经费管理方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党政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力求做到参谋到位、服务周全、督查及时、协调有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1.在创先争优、提升效能上快发力。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缩审批时限,行政审批服务承诺时限已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5.5%;“建设项目信息共享、网上审批系统”区级分平台完成建成并上线运行;截至2016年10月,全市政府网站考核测评我区位列辖市区第二名(市府办电子政务简报第10期)。
2.在以文辅政、建言献策上出实招。完成党委信息在市级及以上录用467条,政务信息在市级及以上录用81条。在市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3篇(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刊发在《常州社会科学》2016年1期;建设常州交通新材料产业园刊发在《常州社会科学》2016年2期;“攻坚一三五、开局十三五”《开创》2016年第1期),编发区级《调查与研究》15期;《区年鉴(2012-2014)》已印刷出版,《区志》按照进度计划已完成;及时高效完成各类会议文字材料保障工作。
3.在完善机制、依法行政上见实效。成立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进一步理顺督查工作机制,制定印发《2016年全区督查工作重点》,全年组织开展重点工程(项目)大型督查活动6次,参与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等专项督查10余次。协助建成区重点项目推进信息化平台,并组织开展平台上线使用专题业务培训。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向市委办备案党内规范性文件16件,备案率达100%;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办件累计5万余件,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千余条,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0余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2件,行政诉讼应诉32件。
4.在改造提升、完善功能上强保障。加快推进区管理中心设施设备更新维护,管理中心消防和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机关餐厅部分改造已完工,常新科技园10#楼一楼档案库房改造工作完成。
第二部分党政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党政办公室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党政办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8069.5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64.96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收入总计8069.5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035.61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344.41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上级补助收入55.24万元,为下属档案中心等五个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55.24万元,增长100%。
3.其他收入978.74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党政办取得的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978.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拨入的科技园搬迁安置补贴、拨入的购房补贴、子女统筹费、职工体检费、车辆购置费、搬迁补贴以及其他资金转入。
(二)支出总计8069.5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33.39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办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工作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64.2万元,增长30.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增加;专项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专项业务活动、政务公开审批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3.53万元,主要用于新北区全区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69.33万元,增长82.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1.67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办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07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289.41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办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4.5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结余分配34.62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与上年相比增加34.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下属档案中心等事业单位未用的上级补助收入的非项目资金年终转入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356.98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党政办本年收入合计806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35.61万元,占87.18%;上级补助收入55.24万元,占0.68%;其他收入978.74万元,占12.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党政办本年支出合计767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5.54万元,占46.83%;项目支出4082.45万元,占53.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党政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035.6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30.98万元,增长13.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及一般公共服务中机关服务、专项业务活动等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党政办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7035.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47.71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增加;专项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专项业务活动、政务公开审批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增加。
党政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45.82万元,支出决算为703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其中社会保障支出增加504.53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040.23万元,支出决算为493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人大事务(款)档案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5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1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3.人大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22万元,支出决算为1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社会保障(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7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0.42万元,支出决算为2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6%。
2.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5.24万元,支出决算为4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5%。
(四)住房保障(类)
1.住房保障(款)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77.48万元,支出决算为28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职工人员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党政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73.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18.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6.92万元、津贴补贴931.85万元、奖金379.0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4.72万元、伙食补助费51.41万元、绩效工资5.18万元,离休费14.79万元、退休费1456.1万元、抚恤金0.82万元、生活补助11.83万元、医疗费0.08万元、住房公积金289.4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6万元。
(二)公用经费55.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1万元、咨询费0.15万元、邮电费3.91万元、差旅费1.64万元、维修(护)费1.27万元、租赁费0.4万元、会议费0.02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劳务费4.83万元、委托业务费1.48万元、工会经费23.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8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党政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35.6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47.71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增加;专项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专项业务活动、政务公开审批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增加。
党政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45.82万元,支出决算为703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其中社会保障支出增加504.53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党政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73.37万元,其中: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党政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8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7.2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9.88%;公务接待费支出33.1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9.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7.2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37.27万元,完成预算的56.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车辆维护及保养费,车辆燃油费,过桥过路费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6辆。
3.公务接待费33.11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11万元,完成预算的17.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2823人次。
党政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77.35万元,完成预算的133.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会议批次增加。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953个,参加会议87120人次。
党政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3.79万元,完成预算的14.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二是本年未实施。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0个,组织培训721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党政办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减少18.42万元,降低47.0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7.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6辆,其中,区级领导干部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34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2016年党政办公室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