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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政协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共 条新闻纪录 当前是 页 转到第页
一、主要职责
1.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区政协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区政协领导、区政协委员视察、调研等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协的宣传工作;负责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区直有关部门及镇(街道)的联系、协调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印鉴管理、文书档案、文印、财务、保密、图书报刊资料征订管理等工作;负责区政协机关的接待、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政协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办理上级政协、区委和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研究室主要职责: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搜集各地政协的工作经验,改进和推进政协工作。
3.委员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委员的学习培训、管理考核、联络服务及文史工作等。
4.提案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委员提案的组织、征集、交办及社情民意工作等。
5.经济科技与城乡环境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联系全区经济、农业、科技、工商联等相关界别的委员和人士,围绕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城市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座谈讨论、专题协商、视察调研等活动。
6.社会事业与法制委员会主要职责:组织相关界别委员围绕卫生、文化教育、社会福利与保障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重要举措及民主法制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座谈讨论、专题协商、视察调研等活动。
7.港澳台侨与民族宗教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联系全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侨联、台联、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等相关界别的委员和人士,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开展座谈讨论、专题协商、视察调研等活动。
二、结算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机构: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与城乡环境委员会、社会事业与法制委员会、港澳台侨与民族宗教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重点课题调研工作:认真完成了区委下达的3个重点课题调研任务:1.新北区如何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2.推动文化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3.新常态下激发民营经济新活力。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分别成立3个课题小组,广泛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在结合我区实际,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撰写出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2.协商民主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协商计划,从区委下达的重点调研课题、大会建言发言主题和重点提案中选取了10个协商议题,分别作为常委会专题协商、主席会议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的内容。全年完成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界别协商会、公共卫生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口协商会的协商等5个协商议题及5个重点提案的办理协商。
3.民主监督工作:围绕2016年新北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选取了养老关爱工程、卫生惠民工程、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老住宅小区整治提升工程等五个工程开展民主监督。由经济科技与城乡环境委员会、社会事业与法制委员会分别组织委员,组成5个民主监督小组,通过参加工程推进情况通报会、实地查看工程进展等方式,了解工程的推进和落实情况,并在监督过程中提出咨询建议,进一步促进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
4.提案工作: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81件,经审查立案66件,其中《关于加快新北区大众创新创业的建议》等5件提案被列为主席督办重点提案。2月底,区政府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向区各承办单位进行了交办。3月,围绕5件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区政协提案委会同区党政办督查处召开了5场提案办理协商会议,提案者就与提案办理部门面对面协商,充分交流,提高提案办理实效。7月底,在全部提案办理结束之后,又以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组织提案办理情况回访,检查提案办理成效,听取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建议。
5.会议筹备及会务工作:完成了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12次主席会议、7次常委会议及专委、工委工作联席会议及三届委员答谢会议的全部筹备和会务工作,完成了区政协换届及四届一次会议筹备工作。
6.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开始实行特邀信息员制度,由各专委会、各镇(街道)政协工委会、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推荐产生出49名各界人士被聘用为区政协特邀社情民意信息员。健全编审报送机制,建立了严格的社情民意信息稿件登记、选稿、编辑、审批和报送程序,根据信息内容分别报送上级政协、区党政领导、转送相关部门。全年共收集反映210件社情民意信息,其中被领导批示6件,解决问题18个,上报市政协24件,被采纳8件。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2016年度区政协办公室决算表是指: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采购情况表。
详细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88.69万元、支出总计688.6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各减少90.88万元,增加15.2%。其中:
(一)收入总计688.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38.68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14.31万元,增加21.79 %。
2、其他收入50.01万元,主要为会计核算调整历年结转和结余的资金部分转入。
(二)支出总计688.6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2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协事务、办公费、培训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9.86万元,增加24.04 %。主要原因是2016年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的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纳。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54.7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与上年相比增加13.59万元,增加24.48%。主要原因是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68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8.68万元,占92.74 %。其他收入50.01万元,占7.26%。财政拨款收入与去年相比增加114.31万元,增加21.79%。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688.6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65万元,占61.95 %;项目支出262.04万元,占38.05 %。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164.32万元,增加34.7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688.69万元,支出决算数688.6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4.32万元,增加34.7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8.69.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4.32万元,增加34.73 %。主要原因是2016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6.12万元,支出决算为68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3%。其中,其他收入50.01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协事务。年初预算为536.04万元,支出决算为62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增加。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1.医疗保障。年初预算为10.9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3%。
(三)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年初预算为49.16万元,支出决算为5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协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6.6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1.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50.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政协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4.32万元,增长34.7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6.04万元,支出决算为62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协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6.6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1.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50.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政协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8.0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18.06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06万元,完成预算的72.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标准降低及接待频次减少。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全国各地政协调研组、上级单位考察、相互交流学习等。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344人次。
政协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88.7万元,完成预算的134.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2017年初换届工作准备事项太多,协调审议会议较多导致会务费增加。2016年度全年召开常委会、民主党派座谈会、专委工委联系会、全体委员会议等各类大型会议16个,参加会议853人次。
政协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1.77万元,完成预算的130.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的会议不足。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个,组织培训186人次。主要为提升委员履职能力培训、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协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协办公室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按“公开10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分类填写)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6万元,比2015年多出19.36万元,增加102.98%。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各部门应对“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项级科目,并对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科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2016年新北区政协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12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