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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机关部门的贯彻落实。
2、领导和管理本机关部门及所辖基层党组织,抓好各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研究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和部门行风建设,抓好党的统一战线等工作。
3、讨论审议本部门的重大问题,支持行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德才兼备原则,抓好党工委管理范围内的干部培养、考察、推荐、任免、奖惩等工作。
5、加强对本机关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7、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8、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9、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10、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1、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
12、承办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区工作。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推进品牌发展战略,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13、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
14、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协助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5、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16、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7、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8、负责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
20、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21、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2、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为区委派出机构;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为区纪委的派出机构,接受区纪委和局党工委的双重领导。
下属事业单位: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经费管理纳入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统一核算。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攻坚‘一三五’,开局‘十三五’”的工作思路,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基础建设年”主题、狠抓“基层、基础、基本功”,紧盯民生安全和效能提升两大目标,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当好服务发展主力军、构建市场监管新格局,2016年度,我局在商事制度改革中表现优异,获得省工商局颁发的改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并再次被区委、区政府评为综合考核“优胜单位”。
一是服务发展有新作为。我们在简政放权上发力。“外资并联审批”、“众创空间登记”、“外资企业注册‘一窗一表’制”等多项登记制度改革全省、全市领先。特别是完成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试点,在全省推广,受到省工商局表彰。多项简政放权措施释放了巨大红利,我区市场主体继续强劲发展,2016年我区新设各类市场主体15385户,同比增长18.06%,实有各类市场主体83311户,同比增长16.38%。我们在促进转型升级上出实招,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标准引领、品牌战略、质量强区等工作。
二是监管效能有新提升。通过网上交易平台专项监测、实地走访、委托抽检及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网络交易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全力推进年报工作,委托审计事务所对811户企业公示信息进行了随机抽查,全社会的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形成初步成效。突出食品监管的“源头把控”,加强了药品、医疗器械的“全程监管”,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社会共治”,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在保障民生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3321件,为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突出作用。
三是执法办案有新突破。一年来,我们紧盯党委、政府重视,企业、群众关注的重热点领域,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成功查处多起攸关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重特大案件,这些案件的查处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打击了非法、消除了隐患、有力的保障了辖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民生安全。
四是应急能力有新增强。一年来,我们妥善处理多起突发事件,由于建立了统一、完善的应急处置机制,处置及时、得当,均未产生不良影响。另外,在长效管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全局上下服从大局、克服困难、团结一致、众志成城,表现出较强的组织力、执行力、行动力。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收入总计4677.69万元、支出总计4649.6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10.18万元,增长34.9%;支出总计增加1182.18,增长34.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等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4677.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649.69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1182.18万元,增长34.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食品药品监管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6.其他收入28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和质量管理经费5万元、食品快检能力建设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经费23万元。为本年新增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一致。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4649.6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03.8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90.44万元,增长12.96%。主要原因是人员及支出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62.4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74.62万元,增长164.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
3.住房保障(类)支出483.3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收入合计4677.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49.69万元,占99.4%;其他收入28万元,占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支出合计464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5.91万元,占74.97%;项目支出1163.78万元,占25.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649.6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1182.18万元,增长34.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等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我单位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49.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82.18万元,增长34.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等增加。
我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49.69万元,支出决算为464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06.56万元,支出决算为270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年初预算为144.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年初预算为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年初预算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1.16万元,支出决算为2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9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项)。年初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4.26万元,支出决算为9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7.94万元,支出决算为65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83.37万元,支出决算为48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5.9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39.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4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我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9.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2.18万元,增长34.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等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49.69万元,支出决算为464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5.91万元,其中: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4.8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1.66%;公务接待费支出4.9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4.8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54.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和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
3.公务接待费4.99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264人次。主要为接待区政府相关部门调研、上级调研指导工作、兄弟单位业务交流等。
我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41.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年召开会议29个,参加会议1658人次。主要为召开道德讲堂、年度工作会议、条线业务工作会、食品生产经营法律宣贯会等。
我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43.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年组织培训19个,组织培训1635人次。主要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12315软件操作、公务员初任、正规化建设、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6万元,比上年减少25.33万元,降低5.37%。主要原因是控制节约了部分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5.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实际使用车辆2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工商行政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指工商行政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我单位2015年主要包括市场监管局新成立后的标志标识规范化费用和党团妇工老干部费用。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指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指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工商行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实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改革支出,我单位包括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