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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指导、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
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统计;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做。
5、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和违规行为。
6、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8、依法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它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9、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0、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2、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有: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规划、政策和重要措施等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区各地、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配合上级并参与、协调全区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区域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3、承办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区安监局设4个内设机构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
1、内设机构
综合处、监督管理处(增挂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行政服务处、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
2、下属事业单位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具体指导下,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能,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狠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排查、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等工作,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保持稳定趋好的发展态势,具体概括为“六新”。
1.安全生产责任有新要求。充分发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按照“五级五覆盖”的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今年以来,我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33%,安全生产亡人数同比下降39%,有效压降了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
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发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狠抓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落实,立即以安委会名义发文组织全区各行业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要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从11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天将检查情况统一报至区安委办汇总,检查情况须包含检查单位名称、带队领导及检查人、检查时间、发现隐患内容、处置方式等要素,由安委办每周以安全生产简报形式予以通报。对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先停产整顿,再从重处罚。对开具的整改指令书不按期整改的,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上限予以处罚。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确保2016年度各项工作在平稳中收官。
2.专项整治工作有新成果。严格按照省、市相关部署要求,会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先后实施了粉尘涉爆、职业卫生、化工医药行业、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厂房租赁企业安全生产等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检查粉尘涉爆企业99家,化工企业156家,职业卫生重点企业67家,加油站52家,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568处。
3.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有了新提升。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严格落实区政府、安监局、镇(街道)“一把手”三签字制度,认真按“红”、“ 黄”、“ 蓝”三张表格的要求,实施地毯式的整治工作,共排查各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210家,排查出各类隐患865条,并根据隐患性质,列入蓝表企业150家,黄表企业30家,红表企业2家,截至目前所有隐患基本整改到位,确实无法整改的单位严格按要求进入关闭和转产程序,通过专项整治,大大提升了危险化学品行业本质安全。
4.企业安全监管有了新进展。狠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在重点行业领域实行安全总监制度。按照“未达标企业抓整顿达标、达标企业抓规范提升”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总监制度。并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和在危化行业实行安全总监制度作为重要抓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设置安全总监、加大安全生产硬件投入,规范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用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才、“标准化”的设施设备和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压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概率。截至目前,全区共创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452家(其中工贸企业231家、危化企业142家、小微企业79家),重大危险源企业标准化提档升级完成19家,已有132家化工企业按要求设置了安全总监,剩余的18家企业中有15家为在建或长期停产的企业,截至目前还有3家化工企业安全总监没有设置到位。
5.执法检查实现新跨越。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检查频次,不断提升执法检查的严肃性和震慑力。今年,我局陆续为全区执法工作人员统一了执法服装,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规范了执法程序,加大了执法频次。把危化行业红色企业每年检查2次提升为检查4次,重点监管行业企业的安全执法检查实行了全覆盖,按照全年执法计划,认真予以贯彻落实。特别是5月中旬,在全区各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了全方位、地毯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944人次,检查、复查了各类企业单位1479家,查处事故隐患2834处,其中:对194家企业开具了整改指令书,对6家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展开立案调查,责令停产整顿46家企业。通过加大刑事追责和经济处罚力度,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力,增强了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
6.安全培训工作有新提升。依托常州高等职业技业学校这一优质教育资源,深入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重点突出“三项人员”的培训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同时,还利用“安全生产月”、微信公众号、发放安全宣传手册、安全生产文艺节目汇演等宣传手段,不断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受众面,努力减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到目前为止,我区共举行各类安全生产培训达20多种,共56期,参加培训人员达7156人。企业自行组织安全培训共483次,参加培训人员约1.3万余人,为保障地区经济发展和生产安全创造了稳定平安的绿色环境。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的相关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决算情况。根据《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常新财行〔2017〕35号)填列。
安监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779.86万元,支出总计640.5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122.23万元,减少13.55%,支出减少261.55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是会计核算方式的变动及财政拨付方式不同而造成的差异。其中:
(一)收入总计779.8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3.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7.49万元,减少37.96%。主要原因是会计核算方式的变动。
2.其他收入326.43万元,为安全监管监察专项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26.43万元。主要原因是会计核算方式的变动。
(二)支出总计640.54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7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69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办公人员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1.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2.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566.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4.71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安全生产形势越发严峻,增加经费来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严格行政执法。
3. 住房保障(类)支出58.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0.03万元,增长20.49%。主要原因是办公人员增加及住房保障改革。
此外,基本支出为422.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7.02万元,增长38.33%。主要原因是办公人员增加及相关制度改革。
项目支出为218.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1.59万元,减少27.21%。主要原因是未大量采购安全监管执法装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6年收入合计779.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43万元,占58.14 %;其他收入326.43万元,占41.8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6年支出合计64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31万元,占65.93%;项目支出218.23万元,占34.07 %。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53.4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决算总计各减少448.66万元,减少49.74%。主要原因是会计核算方式的变动及财政拨付方式不同而造成的差异。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453.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79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1.68,减少24.66%。主要原因是会计核算方式的变动及财政拨付方式不同而造成的差异。
其中: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人员数少于编制核定数而造成的差异。
2.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人员数少于编制核定数而造成的差异。
(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1.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3.58万元,支出决算为20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政策改革。
2. 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5.38万元,支出决算为14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结转至本年使用。
3. 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3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结转至本年使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2.3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9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28.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指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安监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1.68万元,减少25.07%。主要原因是会计核算方式的变动及财政拨付方式不同而造成的差异。安监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1.29万元,支出决算为45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及相关政策的改革。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2.31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8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4.3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5.7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37.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2万元,比预算多出3.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区安监局车辆年份较长、使用频繁,车辆老化严重、维修频繁,车辆维护费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清洗保养、车辆保险费。
安监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93万元,完成预算的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监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81万元,完成预算的40.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监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常州市新北区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