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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北区农业局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及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科技兴农、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化的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加快实现农村和农业现代化。
(2)研究制订全区农副业经济(包括粮食、油料、林果、蔬菜、园艺等种植业,畜牧、家禽、水产等养殖业及加工龙头企业),水利农机(包括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节水灌溉、防汛防洪、农业机械化)以及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资源的规划、开发、管理。
(3)研究制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制订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坚持科技兴农发展战略,负责对全区种植业、养殖业、加工龙头企业的技术培训和指导,良种的引进、培育、新型农业机械的应用和推广。
(5)实行农副业的标准化生产,按国际、国内有关规则组织生产和管理,并按产业技术标准进行,对种籽、种苗、农药、化肥、饲料等质量进行监测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名优产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指导和申报。
(6)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负责对全区动物防疫、检疫,依法履行畜牧兽医行政职责;承担渔政、渔业、渔港等监督管理,参与查处较大渔业纠纷和重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7)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实行节约用水和《取水许可证》制度。收缴水资源费,负责全区水利建设、河道整治、泵站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对工程组织实施、监督和验收。承担全区防汛日常工作,保护和管理长江大堤等防汛设施,改善水环境和水土保持工作。实行节水灌溉,加强为农服务。
(8)加快实现农业机械化,承担全区农业机械特别是新型农机的推广和应用,作业的调度,负责对全区拖拉机手的培训和拖拉机验审。
(9)负责指导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建各种专业协会,并开展活动,稳定土地承包权,搞活经营权,搞好土地流转,加强农村各业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实行村务公开,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和对涉农收费的监督管理。
(10)负责指导和加强所属基层站所的队伍建设。
(11)承办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区农业局(水利局、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区委农工办)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处、农林处、水利农机处、农经处、畜牧水产处。
下属预算单位共3家,分别是新北区农业管理服务中心、新北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新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性质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当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区农业系统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科技引领、生态文明、特色彰显、三产联动”原则,高起点、高标准编制《高新区(新北区)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不断提升农业、农机、畜牧水产现代化水平,全区农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通过兴修农田水利、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加强预测预报、提升突发灾害应对能力,今年我区未发生较大农业生产损失。十二五期间,我区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05万亩,目前全区高标准农田占比达67.19%。二是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按照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工程要求,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申报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1家、市级2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1家,初步形成了优质稻米、设施蔬菜、高效渔业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是不断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新增市级高标准农田1500亩,高效设施农业面积3210亩,全年新增高效设施渔业面积500亩;建设水稻集中育供秧示范基地7个,稻麦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1个;成功申报市级“四有”合作社23家,其中5A级2家,4A级6家,3A级15家。四是进一步扩大农业产业化规模。全年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 “联农惠农”十佳农业龙头企业1家,认定区级农业龙头企业19家。加大职业农民培训力度,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400人次。五是全面实施生态循环农业。降低土壤面源污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畜禽粪便废弃物利用率达96%以上。新建农田林网5000亩、提升5000亩,小黄山森林抚育3800亩,成功创建5个省级绿化示范村。全年新造林面积0.6万亩,其中成片林面积0.36万亩。六是更加注重农产品品质和安全。抓好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全区农产品定量抽检合格率达99.6%,畜产品和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100%。复查换证及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21个,续展及新申报绿色食品5只,新增常州市名优农产品8个。七是有效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新增农业物联网技术示范点2个。新增市级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家、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村1家,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预计全年突破1.11亿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区级农业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计4户,除行政本级1户即新北区农业局外,还有事业单位3户,分别是新北区农业管理服务中心、新北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新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区级农业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总额为14723.3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21.5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200.37万元,其他收入6201.42万元。支出总决算为14723.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766.41万元,结余分配8.89万元,结转下年2948.04万元。部门决算本年度收支结余为零。
1.收入决算
(1)财政拨款8200.37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321.55万元。
(3)其他收入6201.42万元。
2.支出决算
(1)按功能分类
①医疗卫生支出29.4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②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50.8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③农林水事务支出9568万元,主要用于区级农业部门人员经费、单位日常运转及开展三农工作各项业务活动发生的支出。
④住房保障支出118.0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 5 \* GB3⑤结余分配8.89万元。
= 6 \* GB3⑥结转下年2948.04万元。
(2)按支出性质分:
1.基本支出851.72万元。
2.项目支出10914.69万元。
3.“三公”经费决算
(1)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我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共计1.15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次、人数1人。
(2)公务用车费
无。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局公务接待费决算共计10.82万元,共接待175批次、1527人次。
4.会议费决算
2016年我局会议费决算共计11.14万元,共召开会议73次、参加会议664人次。
5.培训费决算
2016年我局培训费决算共计36.98万元,共组织培训11次、参加培训1515人次。
6.机关运行经费决算
2016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决算共计84.79万元。
7.政府采购支出决算
2016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决算共计421.84万元。
三、部门决算表和名称解释
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