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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党和国家、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加强调查研究,拟订全区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群团机关(以下简称区级党政群机关)和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及其调整;协调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并按权限批准区级党政群机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并按权限批准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编制员额和结构、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指导、协调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规定,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
7.受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统一信用代码的赋予、变更和注销。根据法规和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的规定,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印章的制发、收缴工作。
8. 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参与“四责联审”,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行为,维护机构编制纪律。
9.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审核纳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单位、人员编制状况。
10.拟订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重要文稿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事项和部门责任清单制订和动态调整工作。
11.拟定全区机关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机关绩效评估工作。
12.承担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下设2个内设机构:综合监督处(挂体制改革处牌子)、机构编制管理处(挂事业单位登记处牌子),行政编制为6名,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1名,处长2名,实有人员为5名。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 牵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有为。一是理顺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清单制度。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四是加强配套改革。
2. 谋划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破有进。一是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二是创新园镇管理体制。三是实施孟河扩权强镇。
3.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妥有序。一是完成事业单位分类。二是加快事业单位整合。三是加强事业单位管理。
4.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管理有方。一是严控机构编制总数。二是规范部门领导职数。三是强化绩效管理考核。
第二部分 区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细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区编办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编办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分别为42.87万元和42.87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42.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2.87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支出总计42.8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97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事务和行政运行。
2.住房保障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编办本年收入合计42.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8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编办本年支出合计4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万元,占57.38%;项目支出12.36万元,占28.83%;住房保障支出5.91万元,占13.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分别为42.87万元和42.87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编办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42.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区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87万元,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年初预算为24.6万元,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保障。年初预算为5.91万元,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2.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编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1万元。区编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51万元,支出决算为3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编办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1万元,其中: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区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0元。
区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元。
区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45人次。主要为培训人事系统维护。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编办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常州市新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