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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区四套班子领导每周主要工作的统筹安排;负责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党政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办理上级党政机关发送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的公文。研究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请示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党政领导同志审批。
3.协助区党政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区党政领导同志部分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4.负责向省、市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报送重要党政信息。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区党政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5.督促检查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对市、区党委、政府决定事项及区党政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党政领导同志报告。
6.负责市、区人大、政协交区管委会(区政府)的有关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
7.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
8.负责全区保密工作;负责全区密码管理和机要通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组织建设和密码保障工作。
9.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管理、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考核,承办区政府复议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具体承办区管委会(区政府)信息公开事务。
10.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区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管委会(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党政领导同志的指示。
11.负责全区改革工作的统筹、研究、协调、督促、检查和推进工作。
12.负责区党史、地方志、年鉴、大事记及省市年鉴条目的编写工作。
13.负责办理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和区党政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以文辅政,建言献策:党委信息在市级及以上录用300条,政务信息在市级及以上录用50条;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3篇,编发区级《调查与研究》15期;完成各类会议文字材料保障工作。
2.编史修志,资政育人:完成《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志(1992~2012)》各分志(篇)及全书的审查验收二审工作;完成《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年鉴(2015~2016)》的编辑、审核、出版工作。
3.统筹协调,深化改革:认真谋划全区重点改革任务,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全区重点领域的改革工作;积极履行改革协调职责,加强对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的督察工作。
4.提效优能,便民利民: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服务承诺时限至法定时限的45%;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信息共享、网上审批系统”区级分平台运行工作;建立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区级承接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非紧急类政府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
5.动态督查,全程督办:进一步优化督查工作机制,强化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加强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充分发挥区重点项目推进信息化平台作用,加大“三提四优三强化”十大工程、区重点项目等区重点工作的督查力度。
6.健全体系,依法行政: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工作,备案率达100%;全力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合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7.强化保障,完善功能:按上级规定要求,完成全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时序进度推进“二馆二中心”建设项目进程。
三、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1.根据上述职责,区党政办公室(区委研究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机要保密办公室、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秘书处、文电处、信息处、督查室、调研处(改革协调处)、政策法规处、应急协调处(挂“总值班室”牌子)经费纳入党政办统一预算编制。
2.下属基层决算单位5个。档案局、机关事务管理处、接待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经费管理方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相关说明
2017年度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本级(行政)1户、常州市新北区文件档案中心、常州市新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参公)2户、常州市新北区接待办公室、常州市新北区电子政务中心、常州市新北区行政服务中心(事业)3户的收入和支出。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9052.83万元,支出总预算9052.83万元。
(一)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9052.83万元。
(二)支出预算
1.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71.37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办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工作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其中包括常州市新北区全区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168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82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办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16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办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02.48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办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3109.4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70.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7.5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2万元。
(2)项目支出5943.4万元。包括区机关大楼运行费用2541万元,区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1680万元,在年度工作过程中,为完成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一般性项目支出1722.4万元。
附2017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2017年度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收支预算总表
(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按《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处理。在具体数据处理时务必保持表间、表内的逻辑一致性。)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7.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1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新北区党政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关于区级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常新财预〔2017〕1号)填列。
新北区党政办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9052.8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207.01万元,增长32.23%。主要原因是(1)17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3.82万元,(2)医疗保障、住房改革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02.21万元,(3)离退休人员费用增加701万元(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05.23万元,(5)大楼运行费增加157万元,(6)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和区委巡察工作专项新增341万元。(7)会议室外包服务费增加17万元。
(一)收入预算总计9052.8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9052.8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052.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07.01万元,增长32.2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1)17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3.82万元,(2)医疗保障、住房改革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02.21万元,(3)离退休人员费用增加701万元(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05.23万元,(5)大楼运行费增加157万元,(6)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和区委巡察工作专项新增341万元。(7)会议室外包服务费增加17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9052.8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71.3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党政办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工作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其中包括常州市新北区全区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16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57.69万元,增长 50.01%。主要原因是(1)17年新增离退休人员费用1680万元,(2)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05.23万元,(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57.71万元,(4)大楼运行费增加157万元,(5)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和区委巡察工作专项新增341万元。(6)会议室外包服务费增加17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109.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7.36万元,增长48.62%。主要原因是(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855.83万元其中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3.82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2.26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07.05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94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9.65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1)离退休人员费用增加701万元,(2)大楼运行费增加157万元,(3)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和区委巡察工作专项新增341万元。(4)会议室外包服务费等增加。(5)挂职干部经费、工作交流经费等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新北区党政办本年收入预算合计9052.8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52.83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新北区党政办本年支出预算合计9052.8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109.43万元,占34.35%;
项目支出5943.4万元,占65.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新北区党政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52.8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07.01万元,增长32.23%。主要原因是(1)17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3.82万元,(2)医疗保障、住房改革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02.21万元,(3)离退休人员费用增加701万元(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05.23万元,(5)大楼运行费增加157万元,(6)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和区委巡察工作专项新增341万元。(7)会议室外包服务费增加17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新北区党政办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052.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07.01万元,增长32.23%。主要原因是(1)17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3.82万元,(2)医疗保障、住房改革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02.21万元,(3)离退休人员费用增加701万元(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05.23万元,(5)大楼运行费增加157万元,(6)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和区委巡察工作专项新增341万元。(7)会议室外包服务费增加17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704.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48.49万元,增长68.34%。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增加10万元,(2)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58.49万元,(3)离退休人员费用增加1680万元。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27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4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1)增加大楼运行费157万元和会议室外包服务费17万元,(2)减少挂职干部经费10万元。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支出36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万元,减少9.3%。主要原因是(1)工作交流经费减少42万元,(2)电子政务费用增加5万元。
4.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支出129万元,与上年相比相同。
5.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项)支出34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77万元,减少71.58%。主要原因是(1)减少离退休人员经费979万元,(2)增加公务费12万元,(3)增加地方志专项等28万元,(4)增加区委巡察工作专项62万元。
6.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万元,减少67.57%。主要原因是专项培训费减少。
7.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299.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0.55万元,增加47.87%。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增加16.1万元,(2)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404.45万元,
8.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项)支出168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16.55万,增加10.92%。主要原因是:重要档案保护费和档案设备购置费增加。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项)支出527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279万元,增加112.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和公共机构节能宣传运行管理费用增加279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283.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3.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4.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万元,增长12.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60.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6万元,增长34.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02.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5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按照“部门预算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中的功能分类“项”科目,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予以解释。)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新北区党政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109.4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18.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中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191.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中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新北区党政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无,此表为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新北区党政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52.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07.01万元,增长32.23%。主要原因是(1)17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3.82万元,(2)医疗保障、住房改革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02.21万元,(3)离退休人员费用增加701万元(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05.23万元,(5)大楼运行费增加157万元,(6)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和区委巡察工作专项新增341万元。(7)会议室外包服务费增加17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新北区党政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18.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9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中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191.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9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中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89.06万元,比2016年增加52.26万元,增长3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办公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新北区党政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7.74%;公务接待费支出147.7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2.2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51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16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车改部门要求,我区公务用车纳入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也集中管理,过户后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的车从原来的45辆增加到14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47.79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新北区党政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25.53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新北区党政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0.06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