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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机关部门的贯彻落实。
2、领导和管理本机关部门及所辖基层党组织,抓好各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研究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和部门行风建设,抓好党的统一战线等工作。
3、讨论审议本部门的重大问题,支持行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德才兼备原则,抓好党工委管理范围内的干部培养、考察、推荐、任免、奖惩等工作。
5、加强对本机关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7、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8、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9、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10、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1、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
12、承办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区工作。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推进品牌发展战略,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13、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
14、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协助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5、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16、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7、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8、负责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
20、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21、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2、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全局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规范化建设年”为主题,立足监管服务质效双提升基本点,深化基础、基层、基本功建设,紧盯民生安全、效能提升两大目标,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促进市场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强”“富”“美”“高”的高新区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需求导向,构建高效的职能服务体系。
1.简政放权高效服务。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继续在降低准入门槛和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两个方面做足文章,确保本级层面的审批改革简到底,放到位。一是密切关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可能开展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以“减证”推动“简政”;二是全力推进网上登记注册;三是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四是深化外资登记备案“一窗一表”制改革;五是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2.紧盯项目精准服务。按照“主动对接、分类辅导、内外协调、全程跟进”的经验做法,重点要在四个“促进”上发力,精准助推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充分运用行政审批资源和职能,引导相关产业向园区集中,助推产业集聚发展。推动药械生产实训教学园地建设,建成一个生产、管理与教学有机结合,相得益彰的全省行业示范点。二是完善重点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建立一个专家库,针对医药项目审批事项繁多、标准化程度高的特点,指派专家按照GMP要求,指导企业完善厂房设计、工艺流程、证照申领、品种注册等方面的合规合理性,指导企业抄近路、不走弯路,助推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围绕八大产业链,立足园区实际,以商标品牌三年规划实施为抓手,完善品牌培育规划,强力推进品牌战略,确保我区驰、著名商标总数在全省开发区的引领地位,率先建成创成省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促进企业和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四是以省、市名牌创建为抓手,省、市、区各级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制定为引领,以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太阳能、汽车配件、刀工具等特色集群以及行业龙头企业为重点,推进质量、标准强区工程,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质量管理能力的提升,助推辖区经济转型升级。
二、坚持效能导向,构建科学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1.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突出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明确企业承担信息公示的主体责任,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努力构建以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企业信息公示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完善企业公示信息情况抽查制度,认真指导企业做好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探索以网管网新路径,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环境建设。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促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应用,切实推进协同监管。推动完善监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形成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2.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实施建设一批“互联网+”智慧农贸市场,推行“明厨亮灶”工程,形成监管部门、单位(企业)主体、经营商家“三位一体”的共治监管模式;选取相关行业探索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总结建立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的经验,在其他特种设备以及食品药品等领域探索推进责任保险,发挥保险机制在安全事故救济上的积极作用;开展放心消费三大工程,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建设,积极探索通过行业协会商会加强对具体行业的消费者的保护,充分发挥消费公益律师团等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作用,提升维权效能;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模式,加快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购买社会化服务;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努力构建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3.强化执法办案优势。一是要进一步优化办案机制。强化办案导向,促进监管与执法有机融合,建立目标管理体系,优化合理确定全局的年度稽查办案目标,要早确立、勤通报,将完成情况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建立业务处室、基层分局执法联动机制,围绕监管发案、会同评审、过程指导三个方面,优化联动机制,提升对基层执法指导力度。二是要推进重点领域整治。紧盯党委、政府重视,企业、群众关注的重热点领域,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案件,持续加强公用企业突出问题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假冒侵权商品整治、格式条款规范整治、非实物型传销整治、保健品市场整治、预付卡消费整治及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网络违法行为整治,使市场监管执法更加贴近民众需求,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三是推进案源管理创新。建立行政执法联络员制度,完善案源收集、案件交办、督查督办、结果反馈、考核激励的工作链,打通上下左右联动通道,保证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防止和避免立而不办、大案小办、久拖不结、随意销案等问题。四是要推进研究型执法。开展“走出去、请进来”交流培训、执法沙龙、案件公开评查、典型案件评选、现场执法竞赛等活动,拓宽办案视野,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要实施疑难案件查办项目化,集中人员、财、物组成专案组进行案件攻坚,努力在查办新型案件、难点案件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坚持底线思维,构建高效的民生安全守护体系。
坚持在监管模式的创新上做文章,通过监管责任的落实、监管模式的创新,挖潜力,借外力,来实现监管效能的提升,来确保安全底线的坚守。具体来说要实现六个“化”:一是监管责任“网格化”。加快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鼓励辖区分局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完善网格化监管的新机制。二是监督检查“随机化”。大力推行“双随机”和“飞行检查”的模式。三是监督手段“信息化”。依托市食药局和市质监局信息化平台,利用原工商系统完善的信息化网络,建立健全涵盖我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的监测、评估、监管、检测、追溯等内容的安全信息平台,实行智慧监管。四是技术支撑“社会化”。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借助一诺公司、特种设备检验所等检验检测机构的力量,提升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和靶向性水平。五是监管信息“公开化”。在我局门户网上设置“风险监测信息公告”,及时公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相关风险信息,提示企业改进生产管理,防范化解风险;设置“违法违规典型曝光台”,加大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公开力度,借助社会监督力量,倒逼企业主体责任和镇(街道)村日常监管责任的落实。六是风险管理“常态化”。要建立健全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无证无照经营等重点领域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和跟踪制度、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潜规则”分析研究。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内设机构:
综合处、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稽查处、行政审批服务处(注册登记管理处)、综合监管处(商标广告监管处和网络经营监管处)、质量监管处、标准计量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处、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餐饮服务监管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
2、派出机构:
春江分局、孟河分局、新桥分局、薛家分局、罗溪分局、西夏墅分局、奔牛分局、河海分局、三井分局、龙虎塘分局。
3、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经费管理纳入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统一核算。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的通知》(常新财预[2016]5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勤俭办事、从严从紧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7、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1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根据《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关于区级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常新财预〔2017〕1号)填列。
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6171.4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均增加830.7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增加、基层分局办公用房修缮经费增加、人员增加等。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6171.4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6171.4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6171.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0.7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增加、基层分局办公用房修缮经费增加、人员增加等。
(二)支出预算总计6171.4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01.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以及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而发生的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15.43万元,增长12.93%。主要原因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增加、人员增加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9.7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今年新增的项目。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64.0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支出和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96.1万元,减少22.8%。主要原因是用于创建食品安全卫生城市的设备购置费减少。
4.住房保障(类)支出616.2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21.61万元,增加24.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结构调整基数变大、公积金缴纳比例提高等。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858.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4.7万元,增长18.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3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万元,增长4.46%。主要原因是基层办公用房修缮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6171.4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三、支出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6171.4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858.42万元,占78.72%;
项目支出1313万元,占21.2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71.4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830.7万元,增长 15.55 %。主要原因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增加、基层分局办公用房修缮经费增加、人员增加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171.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0.7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增加、基层分局办公用房修缮经费增加、人员增加等。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1).行政运行3368.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3.2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9万元,增长146.98%。主要原因是基层分局办公用房修缮经费增加;
(3).工商行政管理专项2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万元,增长16.28%。主要原因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增加;
(4).执法办案专项1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增长3.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的执法装备费用增加;
(5).信息化建设28万元,与上年一致;
(6).事业运行359.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6.23万元,增长85.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万元,增长10.26%。主要原因是标准化及技术标准战略经费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9.76万元,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今年新增的项目。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1.医疗保障
(1).行政单位医疗107.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6万元,减少1.43%;
(2).事业单位医疗16.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6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5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万元,减少27.03%,主要原因创建食品安全卫生城市的设备购置费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616.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1.61万元,增长24.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基数变大和公积金缴纳比例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858.4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303.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54.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6171.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0.7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增加、基层办公用房修缮经费增加、人员增加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858.42万元,其中: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54.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78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3.3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 万元,是因为本单位原有汽车已全部变更为新北区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3.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31万元。
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6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万元,主要是由于会议人数增加。
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47.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78万元,主要是由于培训人数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1: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式
附2:市场局2017年预算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