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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新北区农业局预算公开及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宣传、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及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科技兴农、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化的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加快实现农村和农业现代化。
(2)研究制订全区农副业经济(包括粮食、油料、林果、蔬菜、园艺等种植业,畜牧、家禽、水产等养殖业及加工龙头企业),水利农机(包括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节水灌溉、防汛防洪、农业机械化)以及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资源的规划、开发、管理。
(3)研究制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制订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坚持科技兴农发展战略,负责对全区种植业、养殖业、加工龙头企业的技术培训和指导,良种的引进、培育、新型农业机械的应用和推广。
(5)实行农副业的标准化生产,按国际、国内有关规则组织生产和管理,并按产业技术标准进行,对种籽、种苗、农药、化肥、饲料等质量进行监测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名优产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指导和申报。
(6)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负责对全区动物防疫、检疫,依法履行畜牧兽医行政职责;承担渔政、渔业、渔港等监督管理,参与查处较大渔业纠纷和重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7)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实行节约用水和《取水许可证》制度。收缴水资源费,负责全区水利建设、河道整治、泵站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对工程组织实施、监督和验收。承担全区防汛日常工作,保护和管理长江大堤等防汛设施,改善水环境和水土保持工作。实行节水灌溉,加强为农服务。
(8)加快实现农业机械化,承担全区农业机械特别是新型农机的推广和应用,作业的调度,负责对全区拖拉机手的培训和拖拉机验审。
(9)负责指导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建各种专业协会,并开展活动,稳定土地承包权,搞活经营权,搞好土地流转,加强农村各业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实行村务公开,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和对涉农收费的监督管理。
(10)负责指导和加强所属基层站所的队伍建设。
(11)承办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区农业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定位、把握重点,紧扣我区都市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美丽乡村、宜居村庄、特色农业观光小镇建设为点,以绿色廊道、城镇水网建设为线,“串点成线、联线成片、集聚成块”,科学打造中心农业区、过渡发展区、生态发展区和高效发展区四大板块,促进现代都市农业“三优化三提升”。
(1)优化农业“生态”功能,提升整体环境。一是以水环境循环为圆心,完善水体生态环境保护。二是以构建生态屏障为核心,巩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三是以面源污染防治为重心,加快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2)优化农业“生活”功能,提升生活品质。一是将体验农业与建设美丽乡村相结合,打造寓教于乐的城市中心休闲带。二是将创意农业与建设美丽乡村相结合,打造由南往北的城市中部休闲带。三是将文化农业与建设美丽乡村相结合,打造底蕴深厚的城市周边休闲带。
(3)优化农业“生产”功能,提升发展效益。一是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供给侧改革步伐。二是探索推进“互联网+”农业,引领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三是抓好监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区农业局(水利局、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区委农工办)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计财处、农林处、水利农机处、农经处、畜牧水产处。
下属预算单位共7家,分别是新北区农业管理服务中心、新北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新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新北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北区奔牛镇畜牧兽医站、新北区奔牛镇水利(务)站,单位性质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农业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7年度农业局部门预算公开表式.xls
村级经济发展2017年预算绩效表
第三部分 农业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关于区级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常新财预〔2017〕1号)填列。
农业部门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3806.1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238.83万元,增长19.35%。主要原因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利河道整治等项目投入增加,增设了1个事业单位(新北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3806.1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266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26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57.72万元,增长62.24%。主要原因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利河道整治等项目投入增加,增设了1个事业单位(新北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上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的专项在本年度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1143.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618.89万元,减少35.12%。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度比上年好。
(二)支出预算总计13806.1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659.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2万元,增长59.96%。主要原因是增设了1个事业单位(新北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214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16.83万元,增长15.35%。主要原因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利河道整治等项目投入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农业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农业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3806.1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63万元,占91.72%;
政府性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1143.19万元,占8.28%。
三、支出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农业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农业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3806.1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659.29万元,占12.02%;
项目支出12146.9万元,占87.98%;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农业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农业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6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57.72万元,增长29.14%。主要原因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利河道整治等项目投入增加,增设了1个事业单位(新北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农业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农业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26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7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57.72万元,增长29.14%。主要原因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利河道整治等项目投入增加,增设了1个事业单位(新北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农业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631.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89.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农业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农业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农业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6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57.72万元,增长62.24%。主要原因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利河道整治等项目投入增加,增设了1个事业单位(新北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上年度政府性基金的专项在本年度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农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631.1万元,其中: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41.93万元,比2016年增加33.49万元,增长30.88%。主要原因是:增设了1个事业单位(新北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农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45.3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45.34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设了1个事业单位(新北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农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3.2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设了1个事业单位(新北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农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6.04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设了1个事业单位(新北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