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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新北区经济发展局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新北区经济发展局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挂“区统计局、区物价局、区旅游办公室、区中小企业局、区信息化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重大项目的培育和前期工作,建立重大前期项目库,组织重大项目评估论证。制订重大项目年度推进计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重大项目建设信息的统计和管理工作。跟踪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重大内资项目的引进和洽谈工作。2、参与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规划和计划,研究并提出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措施。负责全区重点目标任务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上报和审批权限以内、转报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对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动态的预测分析和重大问题、热点问题调查研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对经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4、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信息化工作、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5、制定贯彻国家、省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拟定本区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推进产业转型发展的政策。6、贯彻落实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7、组织起草并实施有关民营经济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组织拟定和实施民营经济结构调整、技术创新等规划;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8、指导全区企业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组织、指导本地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承担全区融资性担保机构日常监管;负责国有、集体企业的兼并、破产的审批,协调企业改革中重大问题。9、负责宣传、贯彻国家价格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区价格动态的监测和重要放开商品的价格监审及干预;对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和诉讼;负责对收费单位的年检年审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物价监督活动。10、依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拟定全区统计工作规划,组织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检查监督全区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1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报表制度和标准;组织各类普查和社会调查;建立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数据库;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12、负责制定全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旅游管理协调,培育和完善全区旅游市场。13、贯彻实施国家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综合管理全区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引导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及推广。14、负责地区间对口经济协作和扶贫工作,积极开展与挂钩经济协作地区---陕西石泉县的对口交流工作。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1.谋长远,把改革攻坚得更好。紧紧抓住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产城融合试点、扬子江城市群等重大机遇,拓展思维、开放视野、精准对接,积极争取、推进改革创新试点。一是推进国家特色小(城)镇示范试点。建立区特色小镇试点创建推进联系机制,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关注和学习国家特色小(城)镇示范试点创建政策,及时总结和推广其他地区先进做法和经验。推进孟河镇、春江、罗溪、西夏墅、奔牛和龙虎塘开展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年内争取1个特色突出板块获得省级特色小镇试点,1~2个作为市级特色小镇储备。二是推进市级产城融合综合改革。在特色产业引导、基础设施配置、公共服务布局、土地集约利用、财政金融支持、管理体制创新等方面加强服务,推进孟河镇、滨江经济开发区、空港产业园、光伏产业园和新龙国际商务城承担市产城融合试点建设任务。孟河镇、滨江经济开发区、空港产业园、光伏产业园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新龙国际商务城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三是开展下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试点。推进“简行政、强园区”,落实责任、人员、服务“三下沉”,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帮助试点园区(镇、街道)高效开展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单位“接得起、接得住”。强化后续监管,以“放、管、服”为要求,保障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操作合法规范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目标,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总要求,最大限度对滨江经济开发区和孟河镇下放行政审批权限。
2.强后劲,把项目建设的更实。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抓手,积极开展“重大项目提升年”活动,围绕投资招引、项目推进、竣工投产、达产见效等关键环节,主动服务、即时回应、合力推进。一是超前服务,助推项目早日开工。牵头各职能部门,提前做好重点项目推进方案,完善重点项目推进绿色通道制度,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力促项目早日开工。二是对口服务,保障项目顺利建设。联合各园区、镇街,落实重点项目推进“五个一”标准,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时分析、排除影响项目进度的因素,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跟踪服务,促进项目尽快投产。主动服务项目单位,对突发性问题,马上协调解决,尽量做到“事不过夜”。协调各职能部门提前介入,实行联合竣工验收,提高验收工作效率,促进项目尽快竣工投产。集中力量加快建设总投资达772亿元的124个区级重点项目。充分发挥“绿色通道”作用,缩减新建项目前期审批时间,确保安泰科技、瑞士奇华顿等项目全面开工,力争上半年重点项目开工率和投资完成率分别达到90%和60%,完善项目建设全程代理制度,推动续建项目早日建成、早出效益,确保联影医疗、永成车业等项目主体建成,托利多商用衡器、太平洋电力变压器等项目年内投产,力争全年重点项目竣工投产率达到50%。
3.促转型,把结构调得更优。积极参与“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创建,坚持在经济增量上以新经济为主、制造业生产以智能制造为主,现代服务业以新商业模式为主,促进新旧动能加速转换。一是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着力振兴实体经济,以打造全国一流的智能制造名城为目标,从技术升级、机器换人、互联网+、制造业服务化等四个方面发力,改造提升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两大支柱产业和刀工具、汽摩配两大特色产业,确保全年技改投入增幅超过10%。充分发挥现有产业优势,进一步提升光伏新能源、生物医药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不断增强汽车及零部件、通用航空产业的系统集成能力,推动碳材料、传感器、大健康、印刷电子等产业裂变发展,尽快形成规模优势。推进空港产业园、光伏产业园、生命健康产业园等专题园区创建成功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或省级先进制造业基地。确保年内新增市级以上智能车间10家,企业技术中心10家,工业设计中心5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5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0%。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协同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加快创建省级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2017年军民结合产业基地(一核三区)工业总产值达1025亿元,军民融合特色产品销售额达535亿元,同比增长20%。二是全力壮大现代服务业。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以文化创意、休闲旅游、平台经济和现代物流为重点,全力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确保年内新增营销收入超亿元服务业企业10家以上。加快推进小黄山水泥文创森林、恐龙园鲁布拉水世界等重点项目建设,整合既有资源,打造孟河小黄山和环球恐龙城遥相呼应,一城一乡、一古一今的旅游度假载体,不断提升全区旅游服务业对外影响力。年内完成江南环球港完成4A景区创建,上报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方案;新增省4星级乡村旅游区1家,省2星级以上乡村旅游区1家。加快建设以高新商务区、新龙国际商务区为重点的科技创18luck手机客户端下载 区,吸引金融、类金融产业和企业总部、研发机构入驻,促进科技、人才、金融等资源集聚融合。积极引导平台经济突破发展,鼓励新阳电商、四海商舟等骨干企业做大规模、提升业态,加快构建以创意产业基地为核心的互联网平台经济集聚区,新增1家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和1家省级物流示范园区,新增1家以上省级物流重点企业和1家以上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新增省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重点企业1家以上,培育20座以上纳税超千万楼宇。三是努力培育龙头型企业。从战略高度,谋划和落实龙头企业梯队培育工作,引导企业加快实施投入扩张、兼并重组、挂牌上市、品牌提升等发展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核心技术的规模骨干企业。开展资本市场“四个对接”,落实企业上市扶持政策,解决企业股改上市中的问题,确保全年完成企业股改20家,新增IPO和“新三板”挂牌企业12家,形成政府促上市、企业争上市的良好局面。
4.抓重点,把政策聚向得更准。目前“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战略规划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中国制造2025”计划》、《“互联网+”行动计划》等计划实施的配套政策相继出台,我们要迅速领会精神、吃透政策、加强宣传。实时关注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等国家、省级激励政策导向,特别要认真做好国办发82号文件政策的梳理工作,按照项目实施进程分类对标,组织专门人员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做好项目的策划指导,实现及时对接、精准对接、全面对接,提升跑省跑部向上争取的能力和成效。再次梳理已制定的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人才招引、金融服务等政策,结合产业发展基金、城市建设基金的建立,进一步列出各类扶持清单、扶持方向、扶持类别,关键做到重点政策聚向聚焦,打好政策扶持的组合拳,支持龙头企业、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和传统转型企业的创新发展、转型突破,全年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省级、市级专项资金突破1亿元。
5.优生态,把环境建设的更美。一是开展263专项整治。坚决贯彻落实全省“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执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严把立项准入关,加快实施化工企业减量化行动,全面开展滨江化工区综合整治工程,确保年内关停并转园区内化工企业5家以上,园区外化工企业15家以上。加大减排截污力度,完成长江热能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加快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确保全年PM2.5浓度、重污染天数明显下降。二是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立完善全区循环经济发展推进工作机制,强化循环经济项目督查和目标考核制度,加大循环经济宣传力度,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全力做好国家级循环化示范试点园区申报的信息沟通和组织协调工作,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滨江经济开发区创建成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
6.提能力,把队伍锻造得更强。一是提升作风效能。注重通过勤奋学习、实践锤炼、借鉴先进三个途径,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边干边学,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面服务经济的能力。注重以党建为引领,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坚持改革创新,敢于先行;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事不避难,勇于担当;切实增强执行意识,坚持决而必行,肯于实干;切实增强进取意识,坚持奋发有为,敢于争先。不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锤炼,打造能战善战的工作团队。注重以目标任务为导向,围绕三年工作目标责任清单,把宏伟蓝图和奋斗目标,转化为激情干事,不懈奋斗的自觉行动。注重提振全局上下敢啃硬骨头、创先争优,干则必胜的精气神,全面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工作局面,焕发勇争一流的工作激情。二是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工作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加强廉洁从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两个《准则》和三个《条例》,持之以恒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加强廉洁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根据上述职责,新北区经济发展局设10个内设机构和1个直属行政机构以及3个下属事业单位。1、内设机构 综合处、发展改革处、目标管理处、工业处、上市工作处、能源处、现代服务业处、旅游发展处、物价处、统计处。2、直属行政机构价格检查局(市价格举报中心),经费纳入局统一预算编制。3、合署办公机构
新北区重大项目办公室,区政府下属单位,与经发局合署办公。
4、下属基层预算单位:新北区经济发展局所属基层单位共3家,分别是新北区综合抽样调查队,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新北区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中心,单位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新北区企业投资服务中心,单位性质全民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7年度新北区经济发展局部门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本级(行政)1户、常州市新北区重大项目办公室(行政)1户、常州市新北区综合抽样调查队(参公)1户、常州市新北区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中心(事业)1户、常州市新北区企业投资服务中心(事业)1户的收入和支出。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2270.38万元,支出总预算2270.38万元。(一)收入预算1、财政拨款2270.38万元。(二)支出预算1、按功能科目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1.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经济发展课题研究与产业规划编制、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第三方审查、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补贴、企业家素质培训、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培训、各类展会展务费用、价格管理专项支出、旅游宣传专项、统计报表印刷、统计工作人员(包括企业统计人员)培训、统计协管员补贴、统计网络建设、1%人口抽样调查、经济普查、化工专项整治、上市股改专题培训、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宣传、节能产品推广与应用、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能耗监测、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支出、旅游宣传促进、原水泥厂定补人员生活费以及大项目协调等一般公共服务和项目支出。(2)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146.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47.5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4) 住房保障支出214.8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30.6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支出。2、按经济科目分类(1)基本支出1572.3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80.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4.61万元。(2)项目支出698万元。在年度工作过程中,为完成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一般性项目支出,共计698万元。
第二部分 新北区经发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7、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1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新北区经发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新北区经发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270.3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89.55万元,增长9.1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270.3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270.3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239.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9.95万元,增长9.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0.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0万元,减少1.29%。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工作交流和培训费用。
(二)支出预算总计2270.3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31.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用及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10万元,增长0.67%。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2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6.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还未发生该类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47.58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34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0.60万元,主要用于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方面的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40万元,减少1.29%。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工作交流和培训费用。
5.住房保障(类)支出214.8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9.27万元,增长15.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住房公积金逐年递增。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572.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0.65万元,增长24.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及人员增加引起的各类费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698.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1.10万元,减少14.78%。主要原因是农普专项的减少及重大办个别专项的取消。
二、收入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新北区经发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270.3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9.78万元,占98.65%;
政府性预算收入30.60万元,占1.35%;
三、支出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新北区经发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270.3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572.38万元,占69.26%;
项目支出698.00万元,占30.7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新北区经发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70.3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9.55万元,增长9.1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新北区经发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270.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9.55万元,增长9.1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874.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29万元,增长13.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43.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1万元,增长10.15%。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3.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支出58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6.3万元,减少14.24%。主要原因是农业普查专项的减少。
4.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支出45.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0万元,增长15.38%。主要原因是农村居民收入调查专项和专项抽样调查专项经费增加。
5.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30.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81万元,增长5.5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6.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项)支出1.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20万元,减少11.11%。主要原因是缩减工作交流费用。
7.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14.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69万元,增加20.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福利增长。
8.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项)支出40.8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20万元,减少27.14%。主要原因是重大办运行经费缩减。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46.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6.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为2017年新增项目。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3.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6万元,增加4.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4.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78万元,增加5.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类)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项)支出4.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项)支出26.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0万元,减少1.48%。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工作交流和培训费用。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14.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27万元,增加15.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住房公积金逐年递增。。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新北区经发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572.3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55.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7.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会议费、公务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新北区经发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30.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0万元,减少1.29%。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工作交流和培训费用。
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项)支出4.00万元,主要是用于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防止扬尘,保护空气质量。包含开展宣传、现场勘验、学习培训、组织镇街道参与等开支。。
2.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支出26.60万元,主要是用于推广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禁止使用粘土制品,确保在建项目普及使用节能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包含开展宣传、现场勘验、学习培训、组织镇街道参与等开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新北区经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39.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9.95万元,增长9.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新北区经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572.38万元,其中: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2.60万元,比2016年增加5.00万元,增长5.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新北区经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5.1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0.1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5.13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标准,压缩接待费用开支。
新北区经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2.60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会场租金及参会人数增加。
新北区经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35.54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增加了干部教育培训班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包括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四、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支出。
九、资源勘探信息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式/uploadfile/cznd/2017/0215/20170215152928_2215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