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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龙虎塘辖区内保外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关于落实<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中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的意见》,8月10日上午,龙虎塘司法所所长、社矫专干陪同新北区卫生局、新北区司法局领导来到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北院区与医院领导衔接罪犯保外就医病情诊断的有关事项。
通过协商,保外就医人员在病情复查当日,由龙虎塘司法所派专人到指定的医院,现场监督核实保外就医人员的身份和复查的病种,直接参与病情复查的全部过程,确保不漏项。复查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及时主动与医院沟通,了解掌握保外就医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疾病治疗、复查结果等情况,并当场取走医院出具的病历或诊断书原件,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变更的重要依据。
此举进一步加强了对保外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能够及时掌握此类社区服刑人员的病情动态,避免了信息不畅通、人员管理不到位等现象的发生,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