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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北区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新委办[2017]155号)文件精神,针对“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底数不请,管理不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经研究,决定制定河海街道范围内开展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就有关单位关注热点和部分内容进行解读:
一、指导思想是什么?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综治委领导批示和相关文件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依法坚决清理非法办学,依规坚决纠正违规办学,规范办学行为,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杜绝在教学0管理、治安、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存在诸多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是什么?
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决防止无证培训机构、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发生重大案件、事件、事故。由街道教育口和政法综治中心共同牵头,会同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河海分局、安监办、城管科、建管站、消防办、宣传办和各社区,统筹协调街道辖区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前教育、教育培训机构健康、规范发展。
三、整治任务是什么?
1、查清底数。进一步全面深入地开展拉网式排查,以现有辖区培训机构及儿童托管机构排查名单为基础,开展调查摸底。由各社区填写《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排查整治清单》,街道相关部门逐一核对,最大限度地把可能引发事端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可能铤而走险的危险人员排查出来。找准安全、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详细的基础台账和问题清单,做到台账全、底数清、情况明。
2、排查隐患。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全方位排查,找出隐患,发放《安全告知书》,重点查找日常管理、治安防范(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方面的隐患,重点防范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交通安全、拥挤踩踏、暴力恐袭等恶性事故、案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加强对学校出租场所安全监管,突出治安、消防管理,防止承租方利用出租场地从事违法行为、从事影响学校安全的行为、从事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健全安全防范应急机制。
3、分类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由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开展联合整治。(1)对于无证培训机构,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案件、事故,同时督促此类机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责任到人。对于既不能保障安全,又拖延而拒不整改的,要采取综合措施,由街道将情况上报后配合区相关部门联合取缔。(2)对于非法儿童托管机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的通知》(苏教基[2017]17号)文件精神,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转变一批”的原则,采取“关”、“转”、“并”、“建”等方法,妥善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非法儿童托管机构,由街道上报情况后配合区有关部门予以关停,并妥善分流在园幼儿。同时,街道将合理引导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进行整改,在确保安全符合看护点标准的前提下临时设置学前教育看护点,发放学前教育临时看护点公示牌。同时,街道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及所在社区对临时看护点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情况上报区相关部门。临时设置的学前教育看护点,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对符合基本办园要求、有条件取得办园许可证且符合教育规划的非法儿童托管点,由派出所指导其按照校园安防建设标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整改到位后及时办理办学许可证,规范办园。
四、组织领导有哪些?
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街道清理整顿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推动辖区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清理整顿工作。清理整顿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街道政法综治中心,协调有关部门具体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街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清理整顿工作。
五、工作安排有哪些?
河海街道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2017年11月开始,至2018年1月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阶段(2017年11月17日前)。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于11月17日前报区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核查整改阶段(2017年12月6日前)。街道根据区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整治方案,召开专门会议部署,组织各部门、社区对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集中核查。按照边查边改、先急后缓的原则,分类解决。第一类是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第二类是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落实整改责任人,强化整改期内的安全保障措施;第三类是无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坚决消除管理盲区、堵塞安全漏洞。针对摸底排查、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发《安全告知书》,指导和督促限期整改,填写《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排查整治清单》,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实行一校一单。
3、整治清理阶段(2018年1月12日前)对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整改或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办学、办园或看护点安全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继续办学办园的,由街道配合区有关部门联合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关停。
4、总结公告阶段(2018年1月19日前)。政法综治中心和教育口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汇总整理,以书面形式上报区相关部门并接受整治情况的抽查。同时,街道将把清理整顿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的工作情况及时公布,引导有需求的群众到正规教育培训机构和儿童托管机构接受服务。
5、巩固成果阶段。街道领导小组将组织派出所、消防办、建管站、城管科、安监办、市场监督管理局河海分局、教育口等部门建立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工作进度汇报。把本次行动确定的措施常态化、制度化,经常开展“回头看”活动,并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各部门、各社区考核内容,避免出现反弹现象。
六、有哪些具体工作要求?
1、摸清底数,落实举措。各部门、社区要高度重视无证培训机构、非法儿童托管机构的排查整治,弄清楚数量,查清楚安全隐患和防控薄弱环节。牵头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主动对接职能部门,迅速开展工作,落实行动措施,要及时将排查情况、整治措施或建议向领导小组报告。
2、细化任务,抓实环节。要把无证培训机构、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安全稳定工作摆上突出重要位置,细化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将排查整治工作要求落到部门、落到单位、落到岗位、落到人员,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有人管,有人负责。
3、整体联动,形成合力。紧扣区、街道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统筹协调,整合各相关部门力量,深入分析研判无证培训机构、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安全隐患和稳定风险,加强信息沟通、落实整改措施,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主动建议对安全隐患和稳定风险突出的机构,依法关停。对一时无法关停的机构和场所,要加强监管整治,直至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对将房屋、场所出租给无证培训机构、非法儿童托管机构的单位和个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依法处罚不符合房屋、场所出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4、加强督办,压实责任。要加强督办,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规范、安全问题突出的无证培训机构、非法儿童托管机构,采取综合整治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