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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大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力度,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传发〔2017〕333号)、《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北区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新委办〔2017〕140号)要求,西夏墅镇制定《西夏墅镇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西政发〔2017〕87号),现在就有关单位所关注热点和部分内容解读进行梳理,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行动重点是什么?
此次“百日行动”重点打击查处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实现“四个一律”,即:对取得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确认,但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照的加油站(点),包括对农村加油点超范围经营汽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对未取得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确认的加油站(点),一律予以取缔拆除;对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照的流动加油车(船),一律予以取缔;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
二、组织领导是怎么样的?
为确保“百日行动”扎实有效开展,镇政府成立由分管镇领导任主任的镇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办公室,派出所、三产办、安监办、国土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单位参与(具体名单附后),负责协调督导各村(社区)开展工作。派出所、三产办、安监办、市场监管分局承担“百日行动”的日常工作,负责会议召集、情况通报、研究问题、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是什么?
派出所:依法查处打击违反《消防法》和涉嫌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对非法售油的流动加油车(船)予以查处。依法查处“百日行动”中暴力抗法及干扰、阻挠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产办:负责依法认定成品油市场中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行为,汇总整理出无证无照成品油经营单位名单,配合相关部门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车(船)予以查处取缔。
安监办、市场监管分局:依据法律法规,按照职责分工,协力做好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的查处取缔工作。
四、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失职追责”的原则,在区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联合打击整治行动,开展联合监管执法,协力推动“百日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迅速开展行动。各村(社区)要立即对本地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拉网式大排查,进一步巩固《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的通知》(常新委办〔2016〕160号)和《关于进一步排查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行为的通知》两次排查整治活动成果,全面摸清相关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的底数和现状,于2017年11月16日前,报至派出所进行登记编号,建立基础台账。同时建立“清账销号”制度,对排摸出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逐一明确责任人员、整治期限和具体措施,确保发现一个、清除一个,坚决不留死角、不留欠账。
(三)定期检查通报。建立旬报送通报制度,每旬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向镇“百日行动”办公室报送一次行动进展和“清账销号”情况,重要情况及重大战果及时报送。建立半月会商制度,“百日行动”办公室至少每半月召集一次集中会商研判会议,通报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工作重点、难点,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四)深入宣传发动。要通过各种媒体、各种方式,深入宣传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现实危害性,争取人民群众对专项行动支持力度。省、市有关部门将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整治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要在所有加油站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非法经营行为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张贴《通告》。增强舆论宣传感染力和实际效果,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五)完善长效机制。从严督促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严把销售关口,严禁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的成品油,加大对购销、运输脏油厂点,车辆查控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摧毁非法利益链条。坚持堵疏结合,科学规划布建加油站点,满足正常需求,全力清除非法经营生存空间。要总结固化本次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完善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监管机制,动态开展摸排梳理、打击整治、查处取缔等工作,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出现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