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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办发〔2017〕55号)和《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北区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新委办〔2017〕155号)文件精神,针对“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底数不清,管理不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西夏墅镇决定在全镇开展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单位关注热点和部分内容进行解读:
一、工作目标是什么?
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属地负责,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决防止无证培训机构、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发生重大案件、事件、事故,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履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牵头,会同派出所、市场监管分局、安监办、城管办、政法中心、建管中心、卫生院、交警中队等统筹协调全镇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前教育、教育培训机构健康、规范发展。
二、组织机构有哪些?
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专门成立“西夏墅镇清理整顿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协调有关部门具体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
三、整治对象包括哪些?
本次专项行动整治对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以盈利为目的,在本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举办,从事以中小学学生、学龄前儿童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课程辅导培训、托管等服务的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
四、部门职责分工是什么?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全镇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整治专项行动的政策宣传、舆情监督和综合整治的相关报道工作。
政法中心: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协助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做好信访维稳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建管中心:协助做好幼儿园(托幼点)及教育培训机构的校舍安全鉴定,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建筑质量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
城管办:负责对办学机构的广告设施及周边环境卫生、流动摊点等进行专项整治及管理。
社服中心:牵头做好全镇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的整治工作,并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汇总整理,以书面形式上报相关部门。
卫生院:负责检查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及其他相关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卫生检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市场监管分局:负责监督管理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指导、督促限期整改的办学机构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依法处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学机构;依法处罚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的办学机构。
安监办: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派出所:负责对举办人员、场地出租行为、安全设施和周边环境等进行综合执法及相关工作,开展不定期抽查。对办学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标准进行检查、监督。
交警中队:负责检查学生接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对接送学生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对学生家长发放《温馨告知书》,说清说透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场所消防通道和设施不全,卫生防疫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专业资质缺乏等情况,引导家长到正规教育培训机构和儿童托管机构接受服务。
各村(社区):做好前期摸排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序推进治理工作,加强过程监管,同时负责做好居民的宣传解释及疏导等相关工作。
五、整治步骤包括哪些内容?
1.核查整改阶段(2017年12月8日前)。根据镇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的整治方案,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集中核查。按照边查边改、先急后缓的原则,分类解决。一类是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二类是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落实整改责任人,强化整改期内的安全保障措施;三类是无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坚决消除管理盲区、堵塞安全漏洞。针对摸底排查、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发《安全告知书》,指导和督促限期整改,填写《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排查整治清单》,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实行一校一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治清理阶段(2018年1月12日前)对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整改或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办学、办园或看护点安全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继续办学办园的,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关停。在清理整顿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和说服教育相结合,避免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3.总结公告阶段(2018年1月19日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好《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排查整治汇总表》,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汇总整理,写好工作小结以书面形式上报相关部门并接受整治情况的抽查。要把清理整顿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的工作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的有关情况发布公告,引导有需求的群众到正规教育培训机构和儿童托管机构接受服务。
4.巩固成果阶段。镇组织派出所、建设、安监、市场监督管理、教育等部门建立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建立完善通报会商、督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把本次行动确定的措施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整治成果;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定期分析制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建立长效机制,经常开展“回头看”活动,避免出现反弹现象。
5.经验推广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整治过程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镇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召开全镇整治工作总结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做法,表扬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