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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强改革、优作风、提效能”机关作风主题活动的有关要求,促进全镇上下进一步形成“争先、创优、务实、高效”的工作局面,确保镇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顺利推进,西夏墅镇制定《西夏墅镇重要工作“两办一问”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西委发〔2017〕49号),现就有关单位关注热点和部分内容进行解读:
一、总体要求是什么?
围绕“强改革、优作风、提效能”目标,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导向,紧扣交办、督办、问责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体现责任倒逼、进度倒逼、质效倒逼,通过在实干为民中给实绩“亮分”、让干部“亮相”、用问责“亮剑”,推动全镇上下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和“争一流”的使命感抓好工作落实,为四位一体“工具智造小镇”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交办”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年初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由党政办整理汇编年度重点督查事项,以文件形式下发交办。(2)镇党委(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和党政主要领导召开的专题性会议布置的工作,由党政办收集汇总,填报《西夏墅镇重要工作任务交办单》进行交办。如承办领导对交办事项有异议,须第一时间作出说明,经交办领导同意后作出调整或不予交办。(3)党政主要领导批示和临时交办事项,由党政办整理填报《西夏墅镇重要工作任务交办单》进行交办。(4)上级交办事项,由党政办提出拟办意见,填报《西夏墅镇重要工作任务交办单》,交党委主要领导批示交办。(5)交办单一式四份,一份交承办领导,一份下发承办单位,一份党政办备案,一份督办组备案。(6)承办单位须在交办单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及时上报办理结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事项,由牵头单位负责上报办理结果。(7)承办领导或承办单位在交办事项办理过程中,对一些办理难度较大、因客观原因确实难以如期办结或需要终止办理的事项,须填写交办事项特殊情况说明表,由牵头单位和责任领导签字提交党政办。需要终止办理的事项,经交办领导审核确认后,在交办列表中移除。涉及交办时限延长的,延长时限由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拟定,经交办领导认可后执行新的时限要求,后续催办及督办程序照常进行。(8)重要工作任务交办单由党委主要领导签发,政府主要领导交办政府口重要工作的,由政府主要领导签发交办。
三、“督办”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年初以文件形式下发的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各相关单位要按月上报进展情况,由党政办负责汇总,并每月下发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通报。针对汇总情况,由督办组确定督办对象,每月开展一次现场督查,分析查找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明确下一个月的进度要求。对推进进度明显滞后的工作,由督办组下发监察建议书,做好效能提醒,并责令其拟定进度追赶计划,同时做好跟踪督办。(2)批示交办事项在办理期限内,由交办专员负责催办提醒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对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由督办组汇总进入问责程序,同时,下发按期办结监察建议书,并做好跟踪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3)对已经按时办结的事项,由督办组进行统一核查,对办理质效进行评估。(4)对工作推进过程中有关作风效能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日常巡查,由镇纪委牵头,监审室、组织人事办、党政办等单位参与,组成联合巡查小组,每月巡查不少于两次。
四、“问责”的形式有哪些?
(1)通报批评。督办结果以《督查专报》形式进行通报,原则上每月一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交办事项逾期、办理质量不高被退回重办以及在作风巡查中被发现有违反作风效能建设制度规定等问题,在《督查专报》中予以通报批评。根据工作需要,对某项具体工作,可采取专项通报的形式予以通报。(2)考核扣分。督办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机关、事业单位被通报批评的,每通报批评一次扣《西夏墅镇综合考核办法》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作风效能建设”得分1分;村(社区)被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扣《村(社区)干部报酬考核办法》中党建考核得分1分。日常巡查发现的违反作风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除执行以上考核扣分外,参照《关于镇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制度的处理规定》对有关个人及单位负责人进行追究处理。(3)一票否决。因工作推进不力或作风效能问题被上级通报、查处的,或在交办事项逾期进入督办程序后,在督办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仍未达到督办要求的,取消承办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4)延伸追责。涉及多个单位联合办理的,如因配合单位工作不力导致逾期的,除追究牵头单位责任外,一并追究有关配合单位责任,考核扣分同上。年度累计两次及以上被通报批评的,由镇纪委对被通报单位负责人进行函询或诫勉谈话。工作推进中出现违纪行为的,由镇纪委负责调查处理,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是什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两办一问”工作组,由镇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组织委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监审室、党政办、组织人事办相关人员组成,党政办设交办专员一名、监审室设督办专员一名,切实抓好交办、督办两大环节。工作组在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向党委通报工作开展情况。2.形成工作合力。各分管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分管部门重点工作推进和交办事项的办理督促工作。牵头部门要树立主责意识,发挥好协调作用,抓好工作质量,确保按时办结。配合部门要支持配合牵头部门工作,严格按照牵头部门的相关要求,按时完成所承担的配合工作。3.确保运行质量。交办工作要注意准确性、时效性、可操作性,做到任务量化、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承办单位受领任务后,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要求,对于交办事项反馈必须全面及时、实事求是、内容具体、文体规范。督办工作要严把质量关,坚决做到“质量低劣的结果退回重办”。镇纪委切实把好问责关,确保问责环节刚性执行,问责结果与年底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