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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多地均发生“三合一”场所火灾亡人事故,火灾形势呈上升趋势,为进一步消除和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坚决遏制此类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河海街道制定并下发了《河海街道“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河海街办[2017]22号)文件。现就有关单位所关注热点和部分内容解读进行梳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力争通过“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摸清辖区内“三合一”场所底数,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进行整治,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压降火灾事故发生的概率;打击一批典型消防违法行为,并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扩大专项行动声势;完善一批基础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整治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三合一”场所指:在既有厂房、仓库、经营场所中设置员工宿舍,或是在居住等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而住宿部分与其它部分又未按规定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和设置消防设施,使得建筑消防安全条件与使用性质不相适应,具有较高火灾危险性的建筑。共分为三类:
第一类:设置在下列建筑内“三合一”场所的所有住宿人员一律搬出,不能搬出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1.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
2.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
3.厂房和仓库;
4.商场市场;
5.地下建筑。
第二类:设置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合一”场所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不得设置人员住宿场所。
1.建筑层数超过3层或建筑高度大于9米;
2.每个防火单元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
3.住宿人数超过6人。
第三类:其他“三合一”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2.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合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3.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
4.应配置灭火器、救生绳、防毒面具等灭火及逃生器材;
5.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住宿少于3人的“三合一”场所,按上述要求整改确有困难时,可执行下列标准:
(1)规范电气线路敷设,设置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2)人员住宿设置在首层并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
(3)人员住宿部位开设直通室外的出口。
三、“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是什么?
专项行动从7月5日起至8月底共两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5日至7月25日)。各社区要对管辖的区域全面开展摸底,切实掌握辖区“三合一”场所底数情况,建立健全基础台账数据,并将《河海街道“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集中行动专项整治情况登记表》报送街道消防办。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5日至8月15日)。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一次覆盖全区的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重点突出安全隐患突出、消防基础薄弱的领域和地区。要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合力,认真排查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三)检查整改阶段(8月15日至8月25日)。应依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的标准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进行整治。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要坚决取缔。对有条件改造的企业应采取调整功能布局、进行防火分隔、增设疏散通道、增加消防设施等技术性措施,使其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四)督查总结阶段(8月25日至8月31日)。街道“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办公室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将结果进行通报。专项行动期间,街道安委会也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暗查暗访。
四、“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做好消防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将“三合一”场所和突出消防安全问题作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严格整治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消除“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约谈属地主要负责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彻底排查,摸清底数。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三合一”场所的排查摸底,切实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并按照网格、行业系统分类逐一建立台账。要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坚决抵制走过场、应付的不良倾向,对查摸底工作要做到“深、细、实”。
(三)堵疏结合,分类治理。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突出重点,用铁的纪律、铁的手腕认真开展整治,务必达到“淘汰一批、查处一批、整治一批、提高一批”的效果。对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并落实企业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同时,要逐步建立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彻底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问题。
五、“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具体分工是什么?
根据街道统一部署,各安委会成员部门负责各自的排查范围。具体分工为:
派出所:负责辖区沿街店铺的“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
社 区:负责商业楼宇的“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
安监站:负责工业厂房的“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
建管站:负责建筑工地的“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
消防办公室:协助负责各部门的“三合一”场所检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