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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进龙虎塘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管理水平,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保障好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结合街道实际,发布《龙虎塘街道社区“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方案》(龙街办发〔2017〕25号)。现就有关单位关注热点和部分内容进行解读:
一、“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总体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强化监督和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三资”底数不清、管理界限混乱,集体资产处置随意,民主监督形式化、审计监督不到位,信息化手段落后、监管滞后,村务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不及时,集体“三资”管理职能弱化、不重视“三资”管理队伍提升等问题和风险隐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三资三化”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全面梳理整治,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管理水平。
主要目标:努力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增强制度执行力;全面实现财务电算化和集体“三资”动态管理,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完善社区公开内容,创新社区公开手段,提升社区公开透明度;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建立起社区会计懂业务、街道资产管理科精管理、擅指导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的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二、“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的时间安排如何?
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成立专项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2017年7月底前,全面部署,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开展业务培训。各社区在7月底将实施方案报街道“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8月-11月底)。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稳步推进,确保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成效。主要任务:梳理“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制度清单,完善制度体系;排查下达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资金,完善报批手续,加强资金监管;开展涉农信息平台整治,整合资源,互联共享;巩固村务公开成果,完善内容,创新公开手段;培育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管理优秀典型并进行宣传推广;根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和时间安排,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3.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2月)。各社区对专项提升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包括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工作成效、问题建议和下步打算等内容。
三、“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加强社区基层干部警示教育。组织开展社区基层干部廉政教育警示活动,增强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起牢固的勤政廉政思想道德防线。(责任单位:街道纪工委)
2.稳定和优化农经队伍建设。充实街道级。设置财务辅导、监督、审计、农村涉农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岗位。按照“定岗位、定人员、定职责”的要求,加强街道农经队伍建设。提升社区级。全面加强社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强化培训、人员调整等工作手段,增强社区财务人员的法纪意识和从事财会工作的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各社区、财政分局)
3.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7年7月底前,布置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2017年10月底前部署清查社区集体所有的各类资金、资产状况,摸清集体资产存量、结构、分布、运用效益和经营情况,弄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等情况。查清街道、社区二级农村集体资产,解决其权属不清、权责不明、权能不符的问题。对农村集体资产确权、评估、依法登记,把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资产纳入管理范围,依法界定所有权,理清产权关系。建立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促进集体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并根据省市要求,逐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的核查登记工作。(责任单位:各社区)
4.强化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街道将组织力量或者采用购买审计服务的方式,三年一轮回,对资金管理方面(收支入账情况、支农惠农政策资金的发放、大额支出等)、工程项目建设方面、债权债务管理方面、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农村拆迁征地补偿等农村“三资”管理中高风险的几个方面,对照省、市、区有关的“三资”规范化管理系列制度,进行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各社区、监察审计办公室)
5.涉农资金排查清理。各相关责任部门组织开展涉农项目及资金的排查清理,重点检查资金审批流程是否健全,操作是否透明,结果是否公开;检查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加强项目平台建设和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实现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的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街道管社区级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属于社区,街道对代管的社区资金要确保安全、保值、增值。街道级财政借用社区集体的资金,必须核对、理清权属往来,与街道财政签订借款合同,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结息;其他外借的资金必须在12月底之前回收到账,确保资金的安全。街道及社区6月底前开始自查,区有关部门8月底前进行督查。(责任单位:各社区、财政分局、社会事业保障中心、企业服务中心)
6.梳理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对近年来出台的有关“三资”管理文件进行梳理、完善,形成一批较为完善的街道“三资”管理的规范性制度,为今后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责任单位:财政分局)
7.强化责任追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三资”管理全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责任,按照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从最终环节层层查起,实行“谁失职、谁担责”。对因指导不力、管理不严、处置不当或执行制度不严格、私设账外账、做假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街道纪工委)
四、“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的工作保障有哪些?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农村集体“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纪工委、党群办公室、建设管理中心、企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保障中心、财政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分局,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成立督查工作组,由街道纪工委为组长单位,负责督查推进;成立业务工作组,分别由财政分局、社会事业保障中心为组长单位,负责相关业务指导。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要把握好时间进度,注重工作质量。
2.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街道是责任主体,对“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负全面责任,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创新工作举措,切实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纪工委负责督查推进,财政分局要统筹协调好全面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管理的业务指导,并加强各项惠农涉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及清理清查;社会事业保障中心要抓好村务公开,负责做好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完善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资金、低保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的清查,尤其是加强资金的审批把关和使用管理;监察审计办公室要加强对街道审计工作的指导,必要时与相关部门共同延伸审计农村集体经济。各级各部门要协同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注重宣传总结。加强对专项提升行动的宣传,争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剖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反面典型案例,对有关人员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实际,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体制机制上探索创新,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