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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河道管理与保护,健全长效机制,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办事处下发了《关于印发龙虎塘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龙街办发〔2017〕16号)文件,全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现在就有关单位所关注热点和部分内容解读进行梳理,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建立河长制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因河施策、系统治理,依法管理、长效管护,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逐步建立现代化河道管理保护机制,形成“互联互通、功能良好、水质达标、生态多样”的现代河网水系,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
二、组织形式是怎样的?
全街道共有3条市管河道、1条区级河道、5条镇级河道,市管河道、区级河道由区委、区政府领导担任总河长、副河长,街道党政领导担任河长;镇级河道由街道党政领导担任河长;(详见附表)。各河长因职位调整发生变动的,接任者自动承担河长职务。
街道成立河长制小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并担任辖区总河长,成员为党政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建管中心,承担全街道河长制工作日常事务。街道分管领导兼任河长制办公室主任,街道建设管理中心、城市管理办公室、环安中心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三、河长制工作职责有哪些?
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牵头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追究。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工作。
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道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包括河道管理保护规划的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道综合功能提升等;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对非法侵占河道水域岸线和航道、盗采砂石资源、破坏河道及航道工程设施、违法取水排污、违法捕捞及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综合治理,明晰跨行政区域和河道管理保护责任,实行联防联控;对本级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交办、督办河长确定的事项;分解下达年度工作任务;全面掌握河道管理状况;开展河道保护宣传。
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不代替各职能部门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并推进落实河长交办事项。河长办公室要制订出台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指导各单位有序开展工作。
四、成员单位具体分工是什么?
监察审计办公室:督促指导河长制监督工作。
党群办公室:督促指导河长制考核工作、负责协调河长制社会宣传工作。
财政分局:负责落实街道河道管理保护项目经费和河长制专项经费并监督资金使用。
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治理以及河道周边环境治理及整治中的执法工作。
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心: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协调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水源地管理保护、工业企业污染源执法监管、水质监测,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对断面水质达标检测,采取排污口限排措施,直至封闭排污口,组织实施入河污染物减排行动,协助河道保洁垃圾处置以及河道疏浚的底泥处置,强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有毒废弃物等流入河道;负责协调制定河道治理和管理相关配套政策,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建设管理中心:负责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和维护、水面率控制、河道保洁、河道巡查、河道健康评估以及河道执法监管;推进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加强河道管护制度建设,推进河道长效管理;协调推进河道蓝线划定,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规划控制;负责协调河道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配合做好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相关工作。
五、主要任务有哪些?
(一)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根据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合理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确定的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二)加强河道资源保护。依法制定河道管理保护规划,科学划定河道功能区划,加强河道资源用途管制,合理确定河道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着力提高开发水平。加强河道岸线利用管控,强化岸线保护和集约节约利用。加强水域资源保护,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实行水域占用补偿、等效替代。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保护和修复力度,保护挖掘河道文化和景观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推动河道水污染防治。落实《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河道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强化源头控制,坚持水陆兼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加强排污口监测与管理。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加强水系沟通,实施清淤疏浚,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
(四)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确定的水体水质保护目标,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加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预警机制。结合城乡综合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注重河道水域岸线保洁,开展干线航道洁化绿化美化行动,打造整洁优美、水清岸绿的河道水环境。
(五)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强化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道等水源涵养空间。科学调度管理江河水量,维持河道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本流量。加强生态保护网建设,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维护河道生态环境。
(六)推进河道长效管护。明确河道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机构、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加强河道工程巡查、观测、维护、养护、保洁,完成河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保障河道工程安全,提高工程完好率。推动河道空间动态监管,建立河道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动态监测河道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提高河道监管效率。
(七)强化河道执法监督。加强河道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统筹建管、环保、城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推进综合执法和执法协作。强化执法巡查监管,加强对重点区域、敏感水域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八)提升河道综合功能。统筹推进河道综合治理,保持河道空间完整与功能完好,实现河道防洪、除涝、供水、航运、生态等设计功能。根据规划安排,推进河道防洪与调水工程建设,加固病险堤防、闸站,提高工程安全保障程度。
六、有哪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部门、社区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河长交办事项抓好落实。对涉及多部门协作的任务,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工作联络协调机制,明确河长助手和联络员,协助河长工作。制定河长巡查及会议、信息报送、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形成河道管理保护合力。
(三)落实工作经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有关专项资金,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审计监督,规范河道管理保护资金使用。
(四)严格考核问责。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将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五)强化宣传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介绍河长制推行情况,营造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河道岸边显著位置规范设置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