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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孟河镇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新农园〔2017〕10号)文件,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现在就有关单位所关注热点和部分内容解读进行梳理,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建立河长制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到2020年,全镇现代化河道管理保护体系基本建立,河道管护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实现全镇村级以上河道长效管护及“河长制”全覆盖,人为侵害河道得到全面遏制,基本解决河道黑臭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实现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的“七无”目标,基本建成“互联互通、功能良好、水质达标、生态多样”的现代河网水系。
二、组织形式是怎样的?
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河长,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农口的副镇长担任副总河长。全镇2条市级河道、2条区级河道、31条镇级河道,分别由镇党政班子领导担任河长,21条村级河道由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各级河长因职位调整发生变动的,接任者自动承担河长职务。
三、河长制办公地点及组成人员有哪些?
成立镇级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村工作局,承担全镇河长制工作日常事务。镇农工局局长担任镇级河长制办公室主任,镇农工局分管水利的副局长担任专职副主任,镇城建局、环安局明确一名业务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镇城建局、环安局、农工局等主要成员单位各安排1名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与日常工作,镇纪委(监察室)、组织人事与社会保障局、环安局、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国土所、派出所等单位各明确1名联络员。
四、河长制工作职责有哪些?
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牵头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追究。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工作。
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交办、督办河长确定的事项;负责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负责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河道保护宣传等。
河长制办公室不代替各职能部门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并推进落实河长交办事项。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制订出台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指导各有关单位、村(社区)有序开展工作。
河长对结对管理、挂钩联系的河道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牵头组织河道的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
五、成员单位具体分工是什么?
镇纪委(监察室):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实施水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落实,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的进行效能追责。
镇宣统部门:负责协调河长制社会宣传工作。
镇组织人事与社会保障局:督促指导河长制考核工作。
镇财政与资产管理局:负责落实河道管理保护项目经费和河长制专项经费并监督资金使用。
镇城镇建设与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河道周边环境治理及整治中的执法工作;协调推进河道蓝线划定,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规划控制。
镇农村工作局:负责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和维护、水面率控制、河道保洁、河道巡查、河道健康评估以及河道执法监管;推进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加强河道管护制度建设,推进河道长效管理;推进畜禽场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镇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制定河道治理和管理相关配套政策,协调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水源地管理保护、工业企业污染源执法监管、水质监测,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对断面水质达标检测,采取排污口限排措施,直至封闭排污口,组织实施入河污染物减排行动。
镇国土所:负责协调河道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配合做好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相关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河、涉水等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