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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高新区打出土地回购“组合拳” 四个等级分别实施
发布日期:2017-09-27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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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常州高新区正迎来重大发展机遇期,如何在有限的土地上实现更高的效益是高新区国土部门一直在思考的问题。9月26日获悉,常州高新区近期制定出台了《企业用地回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回购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新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高新区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为有效破解保资源、保发展的两难问题注入了新动力。
规划引领破解顽疾,做“加法”
“无规划,不开发”。《回购意见》中突出规划的刚性约束。要求回购企业用地应当符合新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高新区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实现“多规合一”,使得各类工业项目一律向规划区域集中。
将规划提高到更高的层面,要求国土部门配合规划部门恪守规划先行理念,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从总体规划制定,到具体土地供给,要严格按照规划供地,确保整个高新区整体面貌与蓝图基本一致,从而真正做到“一支笔绘到底,幸福树巧开花”。在框定人口总体规模的基础上,盘活土地资源存量,做大新兴产业增量,力争做到亩均产出翻一番,同时保留一定面积的规划用地为今后发展做好准备。
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做“减法
”
盘活低效存量工业用地是破解用地瓶颈制约的必由之路。其中,供而未利用土地一直是浪费和闲置土地的“重地”。本次出台的《回购意见》中,明确了对供而未利用土地实行回购的“硬杠杠”。同时,《回购意见》中明确工业用地开发建设未达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投资额度、建设量,以及低于国家、省、市土地利用有关规定标准的或者技术与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都将被认定为低效利用土地。对于低效利用的土地,将采取政府回购等多种手段在内的处置措施。通过政策倒逼,促进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加速转型升级步伐。真正实现“以亩产论英雄”,让沉睡的土地资产活起来。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新北)分局局长管卫忠说,今年以来,通过开展工业企业普查,建立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分出“ABCD”四个等级分别实施“优先发展、支持发展、鼓励发展、淘汰发展”的政策,引导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试点中已对三井街道和罗溪镇的613宗工业企业用地(1138家)进行数据收集,符合评价条件的有425宗,综合评价出D类企业38家,如果这些企业被淘汰,其占用的618亩地可重新利用。同时提高新办企业门槛,比如在高新区的滨江经济开发区,企业产出税收如果低于60万元,将无法进入园区。真正做到让土地资源不断增值,让“寸土”产生“寸金”。
“互联网+”管理土地,做“乘法”
为配合此次《回购意见》的实施,高新区国土部门和税务部门紧密协作,通过“常州市地方税地理信息管理平台”和国土系统“一张图”数据管理平台的融合,全面梳理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税收、投资额等数据信息,有效掌握了税源用地分布、动态变化等情况,彻底打破了以往“土地不清、税源不明”的管理瓶颈。通过大数据监测提升了全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通过“增税节地”的工作模式,倒逼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引导企业高效利用土地,实现了土地规范化管理与税收的双赢。
“地税与国土两个部门信息的全面打通,将有利于对长期闲置、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私改用途等违法用地进行核查、处置,促进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达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这是新形势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动态监管、增税节地”的土地税收综合管理新模式的有益尝试。”管卫忠说。
高新区节约集约用地的氛围日渐浓厚,各种政策和手段的实施,必将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的新一轮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全区“增创发展新优势,种好常州幸福树”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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