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在常州市新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刘金曙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全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4年财政收支情况
201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9.3亿元,同比增长7%,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增收5.81亿元,完成年初目标的98.13%。其中税收完成71.89亿元,同比增长6.1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0.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税种来看,增值税完成15.90亿元,同比增长5.65%;营业税完成18.54亿元,同比增长23.10%;企业所得税完成10.61亿元,同比增长4.75%;个人所得税完成4.36亿元,同比增长4.26%;耕、契两税完成5.56亿元,同比下降19.3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征收部门来看,国税口完成23.12亿元,同比增长6.58%;地税口完成48.77亿元,同比增长6%;财政口完成17.4亿元,同比增长10.2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能达到2014年初区人大三届三次会议确定的预期增长目标。主要原因:一是受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营改增继续扩围等因素影响,地方税基进一步萎缩。二是部分主导产业市场低迷。工程机械行业产能过剩,市场需求不足,产销持续低迷;化工行业产品价格下跌,产值增速放缓,盈利水平回落;房地产业市场需求不足,销售放缓,市场观望氛围浓厚,房市的持续走低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三是征管体制的变化,给税收征管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区人大三届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0.58亿元。由于省市下达专项经费和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年度追加预算等因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53亿元,其中区本级支出调整为35.5亿元。201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完成53亿元,其中区本级支出实际完成35.5亿元,同比下降7.07%,减支2.7亿元。全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06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审计整改要求补入库90亿元),同比增长154.37%。(以上为预计数,目前财政决算正在编制中,待财政决算正式编制完成后,再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财政收入征管
面对经济转型对组织收入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区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减缓收入下行趋势。一是加强财源培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重点支持“八大产业链”建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努力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2014年预算安排4.3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全年共争取上级产业扶持资金3.3亿元。并在八大产业链中选择了137家重点企业,建立税源数据库,及时做好企业经营状况及税收的跟踪分析。二是挖掘潜在税源。依托区、镇(街道)两级协税护税网络,每月召开协税护税领导小组会议和镇(街道)收入督查会,交流分析、互通信息,拓宽了全区税源控管渠道。三是强化一次性税源管控。积极收集辖区内建筑业、企业股权转让和分红、老店新开等一次性税源信息,将一次性税源作为财政收入增长的突破点。四是加强户管排查。把“区内经营、区外纳税”企业排查作为财税部门常规性工作,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及时做好户管调整,保持国地税户管的一致性,杜绝税源流失。五是加强非税摸排。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非税收入的监管,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2.拓宽融资新渠道,确保全区资金平衡
针对土地出让金收入不断萎缩、融资难度日益增大、城乡建设资金收支矛盾突出的现状,围绕服务保障“8585”重点工程,提出“投融还一体化”的理念,精心编制2014年度城乡建设资金平衡计划,有效防范风险,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出台了《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和预警管理办法》,推进了“新北区债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债务管理时效性和准确性,有效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二是与信托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资金蓄水池,创建公私合作新模式。三是积极探索投融资机制的转型,理顺了常高新集团政府投资项目的运营模式,提升了集团市场化竞争的能力。保障了黑牡丹上市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提升在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2014年顺利发行债券17亿元。四是启动了全区政府性资产负债清查工作,为政府信用评级及发债奠定了基础。五是加大了增收节支力度,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资金转移支付4.98亿元。
3.应对政策机制变化,完成财政体制调整
为进一步创新体制、理顺关系,激发各专题园区发展活力,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园镇合一”的要求,并根据“事权明晰、财权匹配;统筹兼顾、分类指导;规范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区镇(街道)财政体制调整方案。该方案一是确定了区、镇(街道)财政支出责任,提高了镇(街道)基本支出保障能力。二是建立了增收节支的激励发展机制,通过调整增幅比例和超收分成比例充分调动各级增收积极性,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三是建立了合理的超收分档分成机制,缩小东西部差距,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四是基本理顺了园区开发、城镇基本建设的“投、融、建、管、还”五方面的关系。五是完成了园区投入产出分析,指导园区做好投融还一体化设计及债务化解。
4.整合各类金融资源,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积极整合各类金融资源,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以金融杠杆引导企业发展,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全年先后与进出口银行、广发银行、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了10场银企对接活动;同时为区内28家企业应急转贷92笔,合计28.9亿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开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百日行”活动。全区确定400家挂钩企业由各银行开展挂钩联系,并根据需求提出金融服务方案,形成银政企互动的良好格局。做好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工作。组织小贷公司召开协调会,定期约谈公司管理层,配合市金融办开展合规性检查,以期实现小贷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5.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增长相适应,坚持量力而为,广覆盖,可持续。一是通过预算安排2500万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实施了白内障患者脱盲复明工程、中小学和幼儿园新增高清探头、村道建设和危桥改造等项目。二是做好困难群众生活救济工作。春节前向低保对象等几类特困群众发放一次性节日补助资金1226万元。2014年累计发放低保补助资金3020万元,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1741万元,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金1095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做好支农惠农工作,2014年全区通过“一折通”发放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095万元。四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我区贯彻落实省政府93号令的调研工作,参与拟定我区具体实施方案。五是全面启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工作,共实施“居家养老贴心一键通”等80余个项目,采购总金额近3亿元。
6.实施各类专项检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加大对民生类、扶持企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一是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土地出让专项审计工作,主动协调,认真迎检。制订了《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关于预提廉租房保证金、农田水利资金、教育资金的通知》等制度,再次规范了土地出让金的收支管理。二是开展安置房余房专项清查工作,提出了加强安置房管理的建议措施。三是开展对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长效管理情况检查,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收入、支出和结余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四是开展学校财政票据专项检查,就有关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帮助和督促被检查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财政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五是继续实施对新龙国际商务城、S122省道、藻江河沿线整治等重大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各项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在经济的“换挡期”与“阵痛期”,适应“新常态”的思路和办法还不多;由于经济结构调整,传统产业低迷,新的经济增长点尚未形成规模,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全社会对民生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刚性支出的压力增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任务十分紧迫。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全区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区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坚持稳增长促发展,坚持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坚持厉行节约注重绩效。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预期增长6.5%左右。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1.95亿元,同比增长5.02%。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科学编制2015年预算,从严从紧控制公用经费,继续压缩“三公”经费预算,集中财力确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有效落实,保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2015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3亿元,同口径增长1.88%,主要项目安排如下:
(1)安排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招商引资、人才工作等经济建设支出45077万元,同口径增长2.39%,增加1052万元。
(2)安排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民生保障支出78837万元,同口径增长6.84%,增加5049万元。
(3)安排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生态建设支出23894万元,同口径增长4.70%,增加1073万元。
(4)安排农田水利、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等农业现代化建设支出13871万元,同口径增长24.53%,增加2732万元。
(二)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土地出让金收入预计9亿元,根据“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原则,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9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等。
三、完成2015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税收征管,创新收入组织方式
把组织收入工作的重点放在完善协税护税征管体系、理顺征管职能、强化涉税信息收集上,具体要依托区协税护税领导小组的力量,发挥好各成员单位积极性,形成征管合力,加强各类涉税信息、特别是一次性税源信息的收集,堵塞征管漏洞。
(二)化解债务风险,转变投融资机制
围绕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完善债务管控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创新投融资模式,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一是按照时间换空间、长期换短期、多元换单一的原则,通过置换、转换、重组、变现等方式化解存量债务,并做好地方债券的发行准备。二是深化“园镇合一”的体制机制,探索我区园区开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路径。三是先行先试、推进PPP试点项目建设,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养老、环保等领域。四是加快投融资平台的转型升级,促进国有企业向混合所有制转变。
(三)应对管理变化,建立全口径预算模式
深入学习新《预算法》,建立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将所有政府收支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审查监督。一是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投融资管理机制,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进行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三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对重点项目支出及重大专项资金实行跟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全面推进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五是全面推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清查工作,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四)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环保支出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行政运行费用只减不增,把有限的财力重点用于民生实事项目。一是坚持优先保障教育,完善教育投入机制,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二是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行低保、养老自然增长机制,完善社会福利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完善多层分担筹资机制。四是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五是加大“三农”投入,重点支持“美丽乡村”、基本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六是加大财政对社会治理的投入力度,确保对平安新北、法治新北、诚信新北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法行政,克难求进,开拓创新,为谱写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新北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