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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批准机关及文号
一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
以房产为主的土地使用权交易不得收取;对特困企业等涉及土地交易的,按标准的50%收取
常价房[2004]295号
1.5元/平方米
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的,向受让方收取
根据土地等级
1—3级地段:3元/平方米4—6级地段:2.6元/平方米
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交易双方各承担50%
1—3级地段:1.2元/平方米
4—6级地段:1.0元/平方米
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的,交易双方各承担50%
土地抵押额在200万元(含)以下的,2000元/宗
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双方共同承担;抵押双方不变,同一宗地再次或多次抵押的,按标准的25%收取
常价房[2005]123号
土地抵押额在200-500万元(含)的,4000元/宗
土地抵押额在500-1000万元(含)的,6000元/宗
土地抵押额在1000-3000万元(含)的,8000元/宗
土地抵押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20000元/宗
二
土地招标标书工本费
1000元/份
苏价服[200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