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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批准机关及文号
土地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
常价房[2007]177号
一
档案资料查询保护费
15元/宗
政府和社会公益性工程项目,改制困难企业以及纪检,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利用档案资料的免收。个人、单位或企业查阅自己档案资料的免收
二
微机提供档案资料费
个人:10元/宗
单位:50元/宗
三
复制档案资料工本费
1
纸制档案资料
A4(16K):0.5元/张
A3(8K):1元/张
扩印5寸:2元/张
7寸:4元/张
2
图纸档案资料
AO:20;A1:12;元/张
A2:6;A3:3
对超长图纸,按规定图纸长度的比例加收复印费;用户要求放大或缩小的,每张加收0.25元
3
照片档案资料
扩印10寸:10元/张
12寸:20元/张
翻拍:15元/张
加修:30元/张
彩色扫描复制
(A4):15元/页
4
录像、影片档案资料复制
VCD复制:15元/盘
DVD复制:20元/盘
录像带转录VCD:25
转录DVD:30
影片复制成录像带或光盘
30分钟以内:120元/分钟
30分钟以上:170
5
档案资料扫描
刻录磁盘:10元/盘
刻录光盘:20元/盘
四
档案资料证明费
政府和社会公益性工程项目,改制困难企业以及纪检,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利用档案资料的免收。特困户和低保户凭有效证件利用档案资料的,减半收取。
个人:20元/次
单位:100元/次
出具用于《国有土地使用要权》遗失证明(不配图)
个人:100元/份
单位:200元/份
出具土地权属等证明材料(包括出图、依据性材料)
五
档案保管费
40元/半年
当事人逾期(超过半年)不领土地证移交到档案中心保管的,,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