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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在全区农村基层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12011/2008-00014
主题分类: 监察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监察局: 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2013-12-30 发布日期:2008-08-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在全区农村基层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的实施意见》

新北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常新监〔2007〕3号


关于在全区农村基层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

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在农村基层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的贯彻意见》(常纠办发〔200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是为了加强我区农村基层站所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促进农村基层站所为群众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树立清正、廉洁、公平、公正、高效、勤政的政府形象。通过创建活动,让基层的干部成为勤政廉洁的好干部,让基层的站所成为人民满意的好站所,带动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参加对象

各镇、街道财政所、工商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公安

派出所、交管所、土管所、经管所、水利站、农技站、计生站、供电所。其他站所一并纳入此次活动,评比标准由本站所制定并上报主管部门及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

三、活动目标

各站所要通过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达到“三个一流”的工作目标:

争创一流的服务质量:办事高效快捷。站所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清晰,办事程序简化,在规定时间内为民服务,无办事拖拉、推诿等现象;服务优质温馨。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使用文明用语。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现象。

争创一流行政能力:办事严明公正。严格依法依纪办事,按照政务公开的规定,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时限、结果,无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健全规章制度。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地履行职能。

争创一流队伍形象:工作廉洁自律。站所内部纪律严明,监督有力,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无“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行为;作风亲民务实,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实际为民办实事,按时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工作成绩显著。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由区纠风办和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各镇、街道组织实施,各基层站所为创建活动的主体。活动分动员部署、征求意见、听证质询、整改提高、检查考核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8月份)

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早计划、

早动员、早部署。各站所要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全体站所的工作人员都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二)征求意见阶段(9月份)

区纠风办设立投诉电话、信箱。各镇街道要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界对基层站所的意见和建议。各站所要制定完善的工作目标,公开服务承诺标准,通过多种渠道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设,要记录在案,并有专人负责逐一解决和答复,认真做好自查自纠。

(三)听证质询阶段(9、10月份)

听证质询由各镇、街道自行组织,组织实施时间提前报区

纠风办,市、区纠风办将派员参加。镇、街道所属站所可合并组织听证质询。参加听证质询的人员应该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村民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参加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农民代表和企业代表不少于70%)。听证质询对话会的内容应有记录,并报区纠风办备案。

(四)整改提高阶段(10、11月份)

各镇、街道和各站所要按照活动要求,下大力气解决好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基层站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改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基层站所的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各镇、街道将所有材料汇总后报区纠风办。市纠风办年底将集中通报各业务主管局办。

(五)检查考核阶段(11、12月份)

检查考核采取“行业互访”、“异地互查”、“随机督查”、“不定期抽查”及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行业互访”:有各镇、街道统一组织,同一镇、街道不同站所定期不定期互相督查,检查情况要形成工作记录。

“异地互查”:市纠风办将组织各辖市、区纠风办相互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并随机抽查5-10个基层站所。

“随机督查”:市、辖市区纠风办和市各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基层站所行风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民主测评:各镇、街道召开工作会议对活动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不少于100名,其中企业和农民代表不少于70%)。测评有两项内容,一是对基层站所的测评,二是对基层站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测评。测评方法和时间由镇、街道确定后报区纠风办和业务主管部门,届时区纠风办和业务主管单位将派员参加。测评结果由镇、街道汇总后统一上报区纠风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活动由区纠风办、各条线

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镇、街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镇、街道领导、各条线主管领导、各基层站所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要把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争创星级站所活动作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明确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各镇、街道、各基层站所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改进工作作风,拓展服务范围,促进廉政勤政。对创建活动中社会各界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认真研究、认真解决,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改进,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基层站所的服务、管理和执法水平。

(三)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把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共同提高。

附件:1、新北区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听证质询会组织方案

2、新北区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有关安排

3、新北区镇(街道)基层站所负责人测评表

新北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区监察局代章)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农村基层站所实施意见

常州市新北区监察局2007年8月20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一:

新北区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

听证质询会组织方案

一、召开时间:10月中下旬,时间为半天。

二、组织形式:镇(街道)集中组织基层站所召开会议

三、参加人员:

1、区纠风办、有关主管局(分局)、镇(街道)纪委有关人员。

2、基层站所负责人。

3、听证代表。其中人大代表3人,政协委员3人,企业代表5人,村民代表10人,政风行风监督员2-3人。

四、会议议程:

1、主持开场。主持人为镇(街道)纪委书记。

2、工作介绍。各站所负责人分别介绍本单位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工作情况(包括动员部署、征求意见、整改提高)。

3、开展质询。与会代表对各站所有关工作进行质询,各站所负责人进行针对性说明和解释。质询采取一事一议、一问一答形式。应事先准备质询议题,原则上重点站所各有一个质询议题。

五、材料上报。听证质询会议结束后,各镇(街道)把质询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纠风办和各主管部门。


附件二

新北区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有关安排

2007年8月

工作内容

开展时间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动员部署

8月

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活动内容,召开本系统基层站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活动。各基层站所要广泛宣传发动,使全体基层站所的工作人员都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主管部门

镇党委、政府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征求意见

9月

基层站所要公开服务承诺标准,通过设立投诉电话、信箱,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界群众尤其是服务对象对本站所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汇总梳理。各镇(街道)收齐各站所的汇总材料后,上报区纠风办和各主管部门。

镇党委、政府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主管部门

听证质询

9-10月

召开一次民主质询对话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村民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对各站所进行现场听证质询,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基层站所的意见和建议(参加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农民和企业代表不少于70%)。对话会要准备充分,议题集中,针对性强,能解决实际问题。听证质询的结果材料报区纠风办和各主管部门。

镇党委、政府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主管部门

整改提高

10-11月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各行业“人民满意好站所”考评细则,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站所长负责制以及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基本制度;认真开展实事好事办理活动,做好实事好事登记工作。各站所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各镇(街道)收齐后报区纠风办和各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镇党委、政府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工作内容

开展时间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检查考核

11-12月

行业互访:由各镇(街道)统一组织,区纠风办、有关主管局(分局)派员参与,同一镇(街道)不同站所开展相互督查,检查情况形成工作记录。

镇党委、政府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主管部门

随机督查:区纠风办和各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基层站所行风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区纠风办

主管部门

镇党委、政府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异地互查:接受异地互查。市纠风办委托辖市、区纠风办相互检查2-3个镇(街道)的活动开展情况,并随机抽查5-10个基层站所。

镇党委、政府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主管部门

民主测评:各镇(街道)召开工作会议,请各方代表对本镇(街道)基层站所的行风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不少于100名,其中企业和农民代表不少于70%),同时也对基层站所的负责人按照德、能、勤、绩、廉等内容进行测评,最后形成总结材料报区纠风办和各主管部门。

镇党委、政府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主管部门

附件三

新北区镇(街道)基层站所负责人民主测评表

项目

姓名

德

能

勤

绩

廉

综合评价

好

10

较好

8

一般

6

差

4

好

10

较好

8

一般

6

差

4

好

10

较好

8

一般

6

差

4

好

10

较好

8

一般

6

差

4

好

10

较好

8

一般

6

差

4

优秀

称职

(合格)

基本称职

(基本合格)

不称职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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